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卡口传输线路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2025-05-09
四川/成都
中标结果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卡口传输线路租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四川/成都-2025-05-09 00:00:00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卡口传输线路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发布时间 **********
采购人 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号;联系方式:谢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号大合仓*区***;联系方式:蒲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项目联系人:蒲先生;联系电话:*****************
项目包个数 *
采购结果总金额 *,***,***.**元
定标日期 **********
各包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以及报价 详见附件
各包合同履行日期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苟晓燕、尹崇琼、谢焕武、谢清海(采购人代表)、何松东
评审情况附件 高速公路卡口传输线路租赁服务项目(****************************)*文件集.***供应商信息及标的信息.***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备注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采购一体化平台”),进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服务电话:********** **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计划号:********************;*、品目编码及名称:*********其他租赁服务;*、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号。*、请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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