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2025-05-12 00:00:00
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办事处:****年浏阳河街道食堂配送服务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办事处机关工作人员、驻街道单位等人员共计约***余人,食堂原材料需求量较大,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食堂蔬菜瓜果类、肉类、禽蛋类、水产类、粮油、副食、干货、水果、奶制品、调配料等食材供应及配送服务,服务周期为一年。
二、相关标准:
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供应商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
三、技术规格:
序号 | 采购内容 | 执行标准及技术要求 | |
* | 冷鲜猪肉、牛肉、羊肉及其副产品 | 冷鲜肉需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冻货需属于食品安全达标且未过期产品。 | |
*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加工产品 | ||
* | 猪肉、牛肉、羊肉相关冻货产品 | ||
* | 禽蛋相关产品 | ||
* | 粮油、调料、豆制品、干货 | 符合我国《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规定,货物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所供货物必须经过**质量认证。 | |
* | 草鱼、鲢鱼、鲫鱼、雄鱼、边鱼、鲈鱼等淡水鱼类水产品 | 鲜活产品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无病害;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鳞片,速冻海水产品等均符合** *********、** *********、** *********及其他相关标准。 | |
* | 鱿鱼、墨鱼等海水产品 | ||
* | 绿叶菜类 | 青菜、芹菜、大白菜、生菜、包菜、大菠菜、空心菜、青苋菜、韭菜、花菜、青大蒜等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花蕾或开花、包菜紧致,菠菜可带根 |
水生蔬菜类 | 茭白、鲜藕、马蹄等 | 水分充足,饱满,肉洁白脆嫩,无腐烂、干枯、泥多发软。 | |
根茎菜类 | 长萝卜、白萝卜、番薯、小葱、洋葱、京葱、蒜台、芋、姜、土豆等 | 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碛实,肉质甜脆 | |
瓜类 | 冬瓜、南瓜、丝瓜、苦瓜、黄瓜、佛手瓜等 | 颜色淡绿色,有光泽,有一定硬度,无弹性,皮薄,肉洁白鲜嫩,瓜形周正,无断裂、划伤、软烂、干皱、畸形 | |
豆类 | 四季豆、豌豆、青皮豆、川豆、荷兰豆等 | 颜色青绿、豆荚饱满,剥开后豆粒呈淡绿色,完整有清香,无受潮、虫洞、软烂、发黄、发黑、豆粒瘪而小有异味 | |
茄果类 | 番茄、茄子、小尖椒、大尖椒、红椒、青椒等 | 色正,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及弹性,无腐烂、干尖、皱纹、断裂、淤泥,无烂果、异味、病虫和明显机械损伤。 | |
* | 食用菌类 | 香菇、平菇、金针菇、杏鲍菇、凤尾菌等 | 菌身完整、大小均匀,菌盖与柄、菌环相连未展开,根短, 无发霉、潮湿、粘手、水浸、杂质、菌盖边缘裂开、盖柄脱离、色黄、黄斑 |
** | 水果类 | 苹果、梨、香蕉、桔类、葡萄、西瓜、柚子、芒果、桃类、哈密瓜等 | 所有水果要求 ***%新鲜,***%没有腐烂,大小均匀 |
*)采购人按需采购分割肉类或各种冻品肉类,供应商必须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冷鲜肉品质量要求:新鲜、冷鲜肉,不得注水,肉上有屠宰场经质量检验合格的滚花,提供所供当批次的动物检疫和肉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按采购方要求切割,按时供应;
*)冻品质量要求: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供应商的所供货物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病死、残剩肉、老母猪肉等不合格品掺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构成违法,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鲜活水产质量要求:鲜活,感官检验、化学检验、添加剂检验、有害金属的检验均符合要求。
*)速冻海水产品等符合国家** *********、** *********、** *********及其他相关标准。
*)以上蔬菜品种为常规采购品种,不排除有采购所列品种之外蔬菜的可能,若采购其他品种蔬菜,需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所供蔬菜的规格大小按市场行情确定;
*)蔬菜基本要求:大小均匀,颜色自然有光泽,质地鲜嫩纯净,饱满清洁,不枯萎、干瘪、苍老等,无病斑、虫蚀、发霉、变色、异味、淤泥、杂质和滴水现象,无污染、残缺、变质等;原产地分类预包装,整齐统一;每月提供有害物质残留检测报告。
(一)规格要求
食材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足量食材,送货食材应满足采购人对其材质、规格、品牌、原产地证明、检验证明等要求。
(二)材质要求
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供应商对提供货物的质量、卫生、食品安全承担全部责任。供应商保证提供的货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
禁止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以下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的,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含有昆虫或其它异物的;
*、容器包装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运输工具不洁造成污染的;
*、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的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超过保质期限的;
*、为防病等特殊需要,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专门规定禁止出售的;
**、含有未经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的添加剂的或者农药残留超过国家规定容许量的;
**、擅自加入药物的食品及食品原料;
**、未经卫健委批准的新资源食品;
**、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未按规定索证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无卫生许可证者生产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初级农产品除外);
**、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者卫生管理办法的进口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及食品原辅材料。
**、转基因产品。
(三)、索证要求
供应商每批次货物须提供必要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如农残检测报告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订单要求交货
合同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一)运输要求及签收
*、供应商不对采购人所需的货物进行长时间储藏;所有提供给采购人的货物,在供应商仓库储藏时间不得超过**小时。
*、供应商所供货物必须配备使用不少于一台厢式食品专用冷藏配送车辆和专用容器进行运输,不得敞露运输(部分无需冷藏的食材除外)。同时还应提供不少于*人的服务团队并为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及其他保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供应商尽量避免将肉类(水产品)、水果和蔬菜拼箱混装;如果采取拼箱混装方式运输,供应商必须采取措施保证不发生冻害、腐败、串味、脱水、变色、失去鲜度等问题。
*、供应商应保证周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和防止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运输车辆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周转包装容器和车辆在每次配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供应商应保证转包装容器和运输车辆的清洁卫生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规定。
*、供应商将货物运送至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并交付给买方指定收货人之前的货物运输由供应商负责,相关的运输费用、保险、保管、货物灭失及毁损的风险亦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指令进行供货,由供应商运输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卸车,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不得无故改变交货时 间、数量、品种等,应确保采购人的正常需求量。采购人对送达货物进行现场验收核对,无误后开具验收单给供应商。采购人在验收时,只对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和肉眼感观能够分辨的外观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货物内在质量应承担连续的追踪责任。货物品种、数量、规格以采购人、供应商共同签字确认的供货清单为准。
(二)产品包装
*、肉类(水产品)、水果、蔬菜、蛋类和半成品等非定量简易包装的食材应使用独立洁净的食品盛放箱(筐)放置,避免挤压。供应商应保证具有对各类货物进行冷冻储藏或保鲜储藏的设施,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以保持食材新鲜度。
*、干调、粮油、酸奶等生产厂家定量预包装的食材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和《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的规定,标识内容必须包括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保证应标示食品的制造、包装或经销单位经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在以上两种包装的基础上,供应商应根据货物实际特点进行额外的坚固包装使其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水运、空运和长途内陆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搬运的要求,保证所送货物包装完好无损。包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另外供应商应根据货物的特点及其对装卸操作的要求在包装箱显著位置以英文或中文标明“保持干燥”,“小心轻放”,“此面向上”等国际惯用图示。
(三)退换货及纠纷处理
*、对于货不对板或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品种,采购人要求退换货,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内送到。若未按时送到,处以当天菜款的**%罚款。
*、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由采购人对被投诉物品质量进行检测,不论检测结果如何,因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须由供应商承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产品质量问题或公共性食品安全问题的,供应商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供应商在供货时因质量不符合要求,同一批次货物被采购人连续两次退回或协议期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被退回的,视为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损失的,均由供应商赔偿。
(四)采购人临时加货处理
当采购人临时增加用餐人数或有客餐任务时,供应商应在*小时内予以响应并配送到位,以使采购人能准时开餐,补货的货品价格按当天送货价执行。
六、验收标准:
*.验收的主体:采购人。
*.组织方式:采购人自行组织。
*.时间或条件: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日内组织验收。
*.验收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验收。在合同签订后每月度根据项目实际发生服务内容情况由供应商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经采购人审核通过完成验收。
*.验收程序: (*)启动履约验收程序:采购单位及供应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购单位制定验收方案,供应商在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先组织内部自查,自查合格后提供服务内容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及时向采购单位提出项目验收书面申请,启动履约验收工作。 (*)成立验收小组:履约验收工作程序启动后,采购单位成立验收小组,由浏阳河街道党政办委派三人组成,浏阳河街道党政办分管领导为组长,负责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具体工作。 (*)确认验收方案:验收小组应对履约验收方案进行确认,并出具确认表。 (*)实施项目验收:验收小组应当认真履行验收职责,严格按照验收方案组织实施验收工作,对本月度的食材配送服务出具验收意见,做好验收记录,确保项目验收意见客观真实反映合同履行情况,对验收结果负责。 (*)出具项目验收书:验收小组根据个人验收意见出具项目总体验收书,经供应商和采购人确认后验收完成。 (*)验收资料归档:项目验收完成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验收小组成员名单、验收过程资料、验收原始记录、验收结果等资料作为采购项目档案妥善保管、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违规销毁,验收资料保存期与采购项目采购档案保存期一致,为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年。 (*)验收不合格的,验收小组需要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供应商整改后*日内重新申请验收。
*.验收内容:供应商交货后应立即与采购人指定收货人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清洁,清单配送的数量是否与订单一致,质量及有关检验报告是否符合采购人要求,并共同签署到货检验结果,并根据日常考核结果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 (*)采购人对供应商的食材供应和配送服务根据考核表相关事项进行随机抽查并形成抽查记录,按月度形成考核报告。 (*)在由双方共同参加的开箱检验中,双方应共同签署一个详细的开箱检验报告,该报告应详细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货物短缺、毁损或与合同规定有无不符。该报告应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提出补充、替换的有效证据。 (*)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配送人员、相关配送车辆证件等相关信息与投标时保持一致。
*.与履约验收挂钩的违约责任与资金支付条件: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下达的配送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配送服务。如供应商未能按时完成配送服务的,除考核扣分外另处***元/次的罚款,同一批次食材连续被退回两次或累计三次或供应商出现连续两个月度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均有权终止合同,且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争议处理:供应商对验收结果不认可的,提交书面申请,就争议的事项与采购人协商一致达成和解协议,从而解决争议。
**.验收费用支付:由供应商承担项目验收过程中的所有费用。
**.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对供应商服务内容进行验收。 (*)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定期结算并支付款项。 (*)如供应商的服务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返工并整改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项目供应商承担。连续两个月度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项目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 (*)严格按照投标响应文件履行合同义务;服务质量必须符合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人提出的书面整改意见及时整改,整改后*日内申请重新验收。 (*)供应商对验收结果存在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对质疑内容及时作出答复。
七、其他要求:
一、采购人责任和权利
*、下订单:频率一般为工作日一天一次,采购人向供应商订购蔬菜、肉类等货品,须提前*天并在**:**之前以微信、电话、传真、书面等方式向供应商下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数量、质量、价格等要求。
*、配送时间:下单次日早*时**分前。
*、供应商所送货物无质量、数量、品牌、价格等问题,采购人不能拒收。
*、供应商供货用的器具(菜筐、油桶、豆腐板、充氧机等)均由供应商无偿提供;如采购人需要使用器具,采购人需保管好。
*、供应商所送货物的质量、品类等达不到要求的,采购人有权退货或换货。
七、价格确定
*、供应商所报价格已包含物资、运输、搬运、检验检疫、税金、人工、管理、财务等各项费用。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采用报上浮率方式,当出现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情况,按报价上浮率由低至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上浮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定价周期及最终结算单价确定:定价时间以月为周期,以每月第二周的第二个工作日长沙海吉星批发市场(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均价为基准价,每月结算基准单价=以长沙海吉星批发市场(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公示批发价格*(*+投标报价上浮率)。若商品在长沙海吉星批发市场(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无报价,经采购人同意,可在各类大型商超询价,购买结算价格按照询价的最低价下浮*%结算。若商品在长沙海吉星批发市场(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和大型商超都没有报价的情况,进行三方询价,按询价的最低价下浮*%结算。
*、报价方式:以长沙海吉星批发市场(马王堆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公示批发价格为基准,投标报价上浮率不高于百分之十,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例如:投标人的报价上浮率为*%,结算单价=市场批发价*(*+*%))。
结算价=最终结算单价*数量以实际数量(即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物资
数量)为准。
*、供应商需对采购人要求供应的活鱼进行处理后配送,新鲜活鱼类重量损耗按**%计取。结算价按活鱼产品计价,重量按实际配送重量+损耗重量计取。
二、结算方式
*、支付方式: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街道办事处国库支付
*、付款方式:按实结算(每月实际送货量×基准价×(*+中标上浮率))并结合当月考核情况每月结算一次,结算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
三、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
*、供应商未按合同条款的要求送货,经三次要求整改仍不改进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合同期内供应商累计发生三次(包括本数)不能按时送货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如果送菜迟到达**分钟及以上,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当天菜款**%的违约金。
*、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实际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验收、质保期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任何一方需终止合同,但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供应商在服务期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供应商承担违约金*万元,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并终止中标资格。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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