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2025-05-09 00:00:00
教练无人机及考试系统采购项目(第二次)需求公示(*****************)
教练无人机及考试系统采购询价公告(第二次)
我单位拟对教练无人机及考试系统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
教练无人机及考试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包括六轴多旋翼无人机、考试培训系统、主副教练控、相关备件以及维修工具,总预算为******元。
(一)需求概况
*.教练无人机共**套,每套包含无人机*架、电池*块、充电器*个、主副教练控*套(含主控、副控、充电器、连接线等),单机出厂时配套铝合金收纳模具箱。
*.低压报警器**个。
*.考试培训系统共*套,每套实时差分定位(厘米级)。
*.备用件共**套,每套包含桨叶*对、桨叶卡扣*个、机臂支撑管*根、脚架*对、电调*个、电机*个;另,配备**个电池防爆箱,单个箱子可竖放纵向排列*块电池,具备防火防爆防撞功能。
*.维修工具:电烙铁*套、螺丝刀套装**套、电压测电器**个。
(二)物资采购具体明细
(详见报价文件)
(三)产品技术和服务要求。
*.产品技术要求。满足需求报价文件中有关需求。
*.产品服务要求。无人机需提供*年质保;主副控需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我单位无人机进行安装测试,并提供现场使用及装配教学服务(含教学光盘)。对无人机及教练控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进行解答和提供售后服务。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因报价人原因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报价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五)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六)供应商经营范围需包含拟参与投标产品的经营类别(以报价人提供的营业执照为准)。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五、报价时间、方式、地点
*.报价时间:****年*月**日**:**前(以快递送达为准)。
*.报价方式及地址:采取密封送达或者密封邮寄方式报价,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收件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电话:************
六、报价要求
*.供应商报价资料。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代表授权书;③市场采购单(盖章);④报价文件内要求的其它材料。
*.密封及签字、盖章要求。报价表需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表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均为鲜章)。
*.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上述要求以及产品需求,报价时作为符合性审查条件,*项不满足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不得超过我方预算******元,超过视为无效报价。
七、发布信息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