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对微型双光子在体显微成像系统、动物微透析脑化学物质检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现就本次招标评审排序及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微型双光子在体显微成像系统、动物微透析脑化学物质检测系统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评审结果:
第一包微型双光子在体显微成像系统,按照评审得分排名如下:
第一名:南京超维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第二名:西安长之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第三名:北京卓然恩铭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第二包动物微透析脑化学物质检测系统,按照评审得分排名如下:
第一名: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第二名:北京柏研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第三名:北京卓然恩铭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
根据评审得分排名,评审委员会推荐第一包预中标供应商为:南京超维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二包预中标供应商为:北京五洲东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四、公示时间:
****年*月*日 * ****年*月**日
五、质疑答复:
质疑联系人:潘老师************,黄老师************。
特别提醒:采购结果质疑,请于公示期内(截止最后一日**:**)由专人当面向我单位提交,提交质疑的时间以现场提交时的签署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提交的质疑材料包括纸质版质疑函(原件)、电子版质疑函(包括盖章扫描的***版质疑函和可编辑****版质疑函,其中电子版质疑函刻录载体为光盘)、提交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提交人员为法人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提交人员的身份证。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人:夏老师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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