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5-05-13 00:00:00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霍邱县电子政务外网、财政专网等网络链路租赁服务项目第一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路电信大楼
成交金额:壹佰叁拾贰万陆仟陆佰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霍邱县电子政务外网、财政专网等网络链路租赁服务项目第一包 服务范围:电子政务外网链路、财政专网链路、县财政局和**个财政所财政四级网、各道路交通设施网络链路、民政局智慧养老视频监控系统网络链路和运维服务等 服务要求:在统一运维时间节点开始时能及时为各单位提供网络链路等服务,并保障服务效率与服务质量。 服务时间:本次合同期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标准。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松、周鑫、凤维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集中代理项目不收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分。【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联系电话:************。
(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地 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 * 区* 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霍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霍邱县政务服务中心 * 区 *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女士
电 话:************
****年*月**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