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开展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更正公告
2025-05-13
辽宁/本溪
变更澄清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开展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更正公告
辽宁/本溪-2025-05-13 00:00:00
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开展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本溪鑫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开展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第*项“寻找****个抽样监测人员(监测人员构成须满足本溪市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工作各县区参测人员分配表的要求)”,要求签订合同后一周内完成;第*项“完成****份调查问卷”,要求监测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完成。投标人须对上述两项内容出具承诺函,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中标人无法满足此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项目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 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电子版递交同时执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证书,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 开标时间即为供应商开始解密时间,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自行在场外按时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二次报价解密均应在**分钟内完成,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 *.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如使用同一**地址,同一电脑下载或上传文件,有可能被认定为围标、串标。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本溪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址:本溪市明山区新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本溪鑫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解放北二路***栋*单元*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兰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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