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管理分公司喀纳斯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终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2025-05-13
新疆/阿勒泰
招标采购
阿勒泰管理分公司喀纳斯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终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新疆/阿勒泰-2025-05-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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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管理分公司喀纳斯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终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重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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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管理分公司喀纳斯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终端项目*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一、招标条件 | |||||||||||||||||||||||||||||
阿勒泰管理分公司喀纳斯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终端项目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阿勒泰管理分公司喀纳斯机场助航灯光监控系统终端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喀纳斯机场 *.项目规模:投资额***.**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及招标方案说明:喀纳斯机场新增塔台、灯光站各设立*套监控终端,含监控柜*台、监控柜显示器*台、现场控制终端*台(含灯光监控系统***软件)、操作终端*台、****台、网络交换机*台、打印终端*台、光纤收发器*台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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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投标人拟投产品须在民航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且状态为“正常”,提供拟投产品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的截图。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助航灯光监控系统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产品代理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时,投标人未牵涉破产、清算、并购重组,未被列为司法强制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不存在“财产被保全、查封、冻结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不存在“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并导致投标人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不存在“与招标人正在进行未决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利害关系且影响招标公正性”等情形。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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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 *.现场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迎宾路****号新疆机场集团*座*楼招标中心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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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领取时间:至****年**月**日 **时**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地点:请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元每标段。 *.郑重说明:采购文件及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可通过 (新疆阳光采购平台) 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根据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中重要通知、常见问题等进行电脑配置。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合成一个***文件发送至邮箱*********@**.***进行投标登记,登记资料确认后,代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纸质文件密封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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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 新疆阳光采购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号**层),乌鲁木齐市迎宾路****号新疆机场集团*座*楼招标中心开标室(天缘酒店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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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说明 | |||||||||||||||||||||||||||||
*、项目地点:喀纳斯机场 *、项目范围:喀纳斯机场新增塔台、灯光站各设立*套监控终端,含监控柜*台、监控柜显示器*台、现场控制终端*台(含灯光监控系统***软件)、操作终端*台、****台、网络交换机*台、打印终端*台、光纤收发器*台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货物生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行业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登记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人拟投产品在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信息管理系统(*****://******.****.***.**/)专用设备通告的截图; (*)投标人生产厂商证明或唯一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招标公告*.*、*.*条涉及的相关承诺及证明材料。 (*)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投标人单位详细账户信息(用于系统录入客商)。 以上复印件或扫描件需加盖公章,合成为一个***文件发送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可简写)》。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支持邮寄。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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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 |||||||||||||||||||||||||||||
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与采购管理部 |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公共服务平台,其他上发布 | |||||||||||||||||||||||||||||
十、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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