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发改委关于9个自管早期人防工程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5-05-13
湖北/宜昌
审批|立项|规划
宜昌市发改委关于9个自管早期人防工程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湖北/宜昌-2025-05-13 00:00:00
发布机构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文号
宜发改审批〔****〕**号
责任科室
行政审批科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宜昌市发改委关于*个自管早期人防工程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宜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个自管早期人防工程整治项目”建议书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个自管早期人防工程整治项目立项。现就该工程项目建议书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项目名称:*个自管早期人防工程整治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宜昌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

  根据你单位申请,本项目所涉*个人防工程年久失修,内部存在积水、裂缝等安全隐患。该项目的建设可消除安全隐患,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建设该项目是必要的。

  四、项目建设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对宜昌市一马路**号人防工程、红旗电缆厂*号人防工程、红旗电缆厂*号人防工程、市印机厂人防工程、原铁锹厂人防工程、红港人防工程、红光厂人防工程、隆康路社区*、*号人防工程等*个自管早期人防工程进行安全隐患整治,总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包括清淤、抽水、加固、封堵等施工内容。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相关要求。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预算资金。

  七、项目建设工期

  项目建设工期为*个月。

  八、招标实施方案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意该项目可不采用招标方式。

  请接文后抓紧开展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工作,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加强项目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

  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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