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溪乡景宁宇海幼教装备屋顶光伏1500千瓦联建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5-13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标溪乡景宁宇海幼教装备屋顶光伏1500千瓦联建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浙江/丽水-2025-05-13 00:00:00
浙江/丽水-2025-05-13 00:00:00
标溪乡景宁宇海幼教装备屋顶光伏****千瓦联建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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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景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标溪乡景宁宇海幼教装备屋顶光伏****千瓦联建项目(二期)
招标序号:景招*[****]***号
招标单位:景宁畲族自治县兴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标时间:****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张玮***********
预中标候选人:浙江亿明建设有限公司
资质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拟派项目经理:陈飞凤证书号码:浙****************
预中标价:大写:叁元伍角/瓦(¥:*.*元/瓦)
工期:**日历天
质量:合格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改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的通知》(丽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
公示单位(盖章):景宁畲族自治县兴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