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兴-2025-05-13 00: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海宁市峰华皮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年产**万个塑编大袋搬迁技改项目 | 海宁市长安镇章古路*号*幢 | 海宁市峰华皮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拟投资***万元,租用海宁宏立文化用品有限公司位于海宁市长安镇章古路*号*幢空余厂房,搬迁现有挤出拉丝机、印刷机等设备,购置塑料改性线一条,形成年产**万个塑编大袋的生产能力,实现年产值约****万元。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废气:在塑料改性线熔融挤出出口、挤出拉丝机熔融挤出出口,切割机切割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汇至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不低于***的排气筒(*****)高空排放。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在塑料改性线挤出出口、挤出拉丝机挤出出口,切割机切割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缓慢投料,禁止暴力拆包;确保破碎过程密闭,破碎后的物料缓慢收集。 废水:*、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要求落实;*、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全面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实施方案(*********年)***;及配套技术要点的通知》要求执行。 噪声:(*)设备采购时,选择低噪声型号设备。(*)设备在安装时,对高噪声设备须采取减振、隔震措施,对于高噪声设备如风机等,加装减震垫或采用钢砼减振基座等方式来降低噪声。(*)生产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西南侧敏感点,运行期间要求车间门窗关闭。(*)加强设备的日常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工况,杜绝因生产设备运行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加强厂区绿化。(*)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除采取减振措施外,还要求安装隔声罩,对风机进出口采用软连接;冷却塔设置隔声罩,并在底部安装消声垫,降低水滴声。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公示时间:****年*月**日
联系电话:*************;传真:*************
通讯地址: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投资项目区窗口;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