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34号)
2025-05-13
河北/石家庄
质疑投诉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2025〕34号)
河北/石家庄-2025-05-13 00:00:00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冀财采投〔****〕**号)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河北地质大学设备更新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提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北载勤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北二环西路***号上城浩林********
被投诉人:河北地质大学
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号
被投诉人: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号
相关供应商:中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槐北路**号
四、基本情况
“河北地质大学设备更新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提升项目设备购置”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为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年*月*日进行公开招标,同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中憬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标供应商)。*月**日河北载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载勤公司)向河北地质大学、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月**日代理机构作出质疑答复,对质疑事项不予支持。载勤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审查后,本机关受理该投诉。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数字语音终端”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虚假应标行为;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数字语音系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虚假应标行为;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数字功放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虚假应标行为;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蓝牙麦克风”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存在虚假应标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均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文件编号
冀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省财政厅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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