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2025-05-13 00:00:00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年千岛湖镇垃圾清运和生活垃圾资源化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号
四、项目名称:*********年千岛湖镇垃圾清运和生活垃圾资源化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淳安县千岛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浙江恒邦城市运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鼓山大道***号*楼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体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年千岛湖镇垃圾清运和生活垃圾资源化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单价(元):*******.**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千岛湖镇垃圾清运、垃圾中转站运维服务。
服务要求:承包范围内的垃圾站房或垃圾堆放点里的垃圾,坚持每天清运。并对承包范围内垃圾站房或垃圾堆放点的保洁、消杀和垃圾桶的清洗。做好千岛湖镇垃圾中转站和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站的日常运行、维护、保洁、消杀等工作。
*.*垃圾清运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生产。
*.*垃圾清运车辆保持车身整洁,按时维护保养,保持车辆性能完好、干净整洁。 积极、主动、自行处理垃圾外运与周边特别是垃圾场附近的居等内容。
服务时间:二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内各服务要求质量能够达到采购人的要求,并未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及投诉事件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可以签订第二年合同。
服务标准:①、服务方应制订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及质量保证和相关服务承诺。服务方所有的工作除应按服务方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随时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同时服务方应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②、采购人定期和不定期地对服务方管理服务进行检查和抽查,检查记录和整改时限反馈服务方。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