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现有一批废旧电动车、自行车,自****年**月**日进行公告至今仍无人认领。结合学院实际,现对上述车辆进行公开招标售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标的物清单:共有***辆废旧电动车、**辆废旧自行车,部分存在损坏或零部件(电池)缺失,其品牌、型号、使用年限、车牌号等基本信息,均需投标单位自行现场查验。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最低报价不得低于*万元,低于*万元为废标。报价最高者中标。
三、投标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个人)或营业执照副本(单位)现场查看时报名登记。
四、现场查看
*.查看现场时间:****年*月**日*:*****:**。
*.查看现场地点:邗江南路***号扬州大学广陵学院西门。
*.现场查看联系人及电话:徐老师,***********。
五.款项支付与交割
*.款项支付期限:中标者须在**小时内付清全款。
*.车辆移交:款项付清后**小时内完成车辆交接、清运出校,逾期未提车辆丢失学院概不负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 “扬州大学信息公开网”和“扬州大学广陵学院网”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投标单位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同时需与党政办经办人李老师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文件接收开始时间:****年*月**日*:**
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
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邗江南路***号)图文楼*****
文件接收人:李老师 电话:*************
八、开标时间
时间:****年*月**日**:**
地点: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邗江南路***号)图文楼*****
九、其他须知:
*.中标单位提货时不得在现场进行分解, 在提货过程中如造成现场设施损毁,则照价赔偿。
*.提货时的搬运、装卸、运输、吊装等一切事宜及所需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理。
*.标的物的提取、装卸、运输、搬运等造成所产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提货结束现场内外必须清理干净。
*.投标单位投标前须提交投标承诺函,同时缴纳****元履约保证金到广陵学院财务处指定账户(户名: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文昌支行账号:***************电子行号:************),汇款时请备注单位或个人姓名,汇款名与单位账户一致。中标后不得弃权,如果弃权则履约保证金不退,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广陵学院的招标、采购项目。缴清中标金额后,履约保证金退还(不计利息)。
*.开标后,根据各单位报价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顺位。如第一名弃权则第二名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少于三个时,招标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