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粮油储备购销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厂公开竞价招租(二次)挂牌披露
2025-05-13
甘肃/庆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富宁县粮油储备购销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厂公开竞价招租(二次)挂牌披露
甘肃/庆阳-2025-05-13 00:00:00

富宁县粮油储备购销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厂公开竞价招租(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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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富宁县粮油储备购销有限公司大米加工厂公开竞价招租(二次)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富宁县粮油储备购销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竞租须知 (一)竞得人(承租人)需于租赁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履约保证金*****元。该保证金租赁期满后,委托方验收相关附属设施未损坏、承租人无欠缴相关费用,且双方对合同履行无异议后,**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承租人账户中。 (二)租赁物的交付标准为租赁起始日现状交付。交接过程中,双方对交付现状以移交清单形式详细记录并签字确认,并留存必要的影像资料。交付后的租赁期内,承租方作为租赁物的实际管理人,须自行承担租赁期间的水电费,切实履行维修维护、防火防盗防触电等安全管理责任,禁止危及自身和他人人身安全的活动,在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水电使用不当、意外伤害等造成的人身伤亡和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承担、与招租人无关。承租方如出现因违法违规经营受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政处罚的,将视为承租方违约,招租人有权收回租赁物,不予退还承租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违约行为给招租人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三)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服从统一管理; (四)承租人取得竞租权后,若整体转让未到期的资产使用权时,需经招租人书面同意; (五)承租建筑风貌和主体结构不允许改变,对租用资产进行必要的装饰装修需报招租人审核; (六)承租人在经营过程中,须按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自行办理与经营业务范围相符合的证照等手续,不得从事违反相关政策法规的生产经营活动。 (七)免责约定:因发生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影响租赁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因素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八)违约及争议处理:租赁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均构成违约行为,应按照双方签订的租赁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理。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富宁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租金支付:取得商铺租赁使用权的竞租人(竞得人)第一年租金须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到文山州普阳投资有限公司指定账号(户名:文山州普阳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法古支行,账号:*****************),由拍卖公司收取后支付到委托方指定账户。 违约处置方式: 竞得人不履行成交结果的,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四节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置。 注意事项 (一)由于本次招租是电子化交易,请意向竞租人自备电脑、自备网络、自选地点,并提前做好系统调试,确保可以正常进入竞价环节。 (二)拍卖人和委托方在竞价环节只提供相关操作咨询,竞租人一旦出价均属于个人行为,需要自行承认自己的报价,一旦报价不得反悔。拍卖人及委托方不对竞租人的报价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三)公告内未尽事宜,可通过代理服务机构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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