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25-05-13 00:00:00
宁国文体中心市民体育活动中心运营管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皖新文化发展(宁国)有限公司委托,就宁国文体中心市民体育活动中心运营管理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公开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宁国文体中心市民体育活动中心运营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范围(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宁国市文体中心项目由宁国市属国有独资企业宁国市乡村振兴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约**亿元,项目建设期*年,运营期**年,总用地面积约**.*亩,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美术馆、文化活动中心、城市展厅、配套商业等,并配套其他辅助设施和室外辅助工程。项目定位在于打造宁国市全民参与,惠民利民的活力综合体。本次招标主要是市民体育活动中心运营(主要包含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中心等),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湖南乐运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望仙东路***号健身和文体中心***
投标报价: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苏州市康宝龙体育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鹿山路***号**幢***室
投标报价:*******.**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厦门与时偕行体育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理工路***号一楼***室
投标报价:*******.**元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皖新文化发展(宁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西津街道宁国大道华贝城市广场*幢**层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四、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