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2025-05-12 00:00:00
河北省商务厅 关于*********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河北省商务厅
关于*********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本厅*********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比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法律服务
(一)项目内容
*.就本厅商务工作的重大决策、案件、事件提供法律意见或合法性论证,对本厅在行政行为、内部管理及对外联系活动中的文书、合同、协议、章程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提供修改及意见建议;
*.参与本厅组织的重要会议、普法宣传等活动,就会务组织、会议材料等提供服务;
*.提供与本厅工作有关的法律信息等,协助本厅对商务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
*.根据本厅工作安排,开通咨询服务热线,面向本省涉外企业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受委托代理参加涉及本厅的行政复议和民事、行政诉讼或仲裁,对本厅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案件提出分析意见和处理建议;
*.根据本厅委托和要求,参加重大事件处理或重大项目商务谈判,审核或准备谈判及项目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于****年**月中旬及****年**月中旬提交法律服务工作总结;
*.办理本厅委托的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
****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年**月**日。
(三)服务价格
本项服务预算不高于**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服务要求
(一)报名单位须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执业五年以上;
(二)无违法失信和单位经营管理异常的记录:
(三)****年以来,担任过市级以上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并有显著的工作业绩;
(四)确立由报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具有行政法、民商法专业人才的专门服务团队(不少于*人),承办具体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五年以上的执业经验;
(五)具有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和能力;
(六)每周派驻一名律师驻场办公不少于*个工作日;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提交材料
(一)报名单位的综合说明;
(二)基本情况:报名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明、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市级以上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单位工作制度;
(四)涉外法律服务的案例***个;
(五)****年以来获得国家、省荣誉称号的证明,
主要业绩的证明;
(六)专业领域可提供服务的社会资源情况;
(七)服务团队成员的基本情况和个人业绩资料。
相关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四、比选工作安排
报名资料提交时间:****年*月**日**:**时前,提交地点:河北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
比选只对响应文件进行比选,当事人无需抵达现场参加评选会。比选结果在河北省商务厅网站公示。
五、本比选文件的解释权归河北省商务厅所有。
六、比选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河北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
地址:石家庄市和平西路***号
联系人:魏琳
联系电话:*************
河北省商务厅
****年*月**日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限额以下采购 | |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处 | 发文日期: ********** | |
标 题: 河北省商务厅 关于*********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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