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2025-05-13 00:00:00
龙江镇官田涌、良槎涌、大竹涌周边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工程施工)第**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江镇官田涌、良槎涌、大竹涌周边污水管网完善工程(工程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年**月**日
原定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
一、答疑
提问信息: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本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中的排水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职称又包含给排水专业职称。请问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是否符合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要求。若不符合请说明理由。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号),市政公用工程包括:给水工程,排水工程等,本项目属于市政公用工程类别中的排水工程,在近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 * 项为 ***万元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且工程内容包含排水工程是否符合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回复:(*)市政公用工程不符合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要求。因为招标文件对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的专业要求为排水工程相关专业,与项目类别相适应,具体包括给水排水施工、给水排水、排水等专业,不包括给水排水设计。
(*)根据招标文件“项目类别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执行”的规定,本工程项目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排水”。
提供的类似项目业绩如为市政公用工程组成部分的城市排水,单项合同中城市排水工程的金额应当满足类似项目业绩要求(***万元或以上),清晰反映城市排水工程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类似项目业绩其他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其他说明
(一)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二)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三)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改变。
(四)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工程管理中心 |
代理机构:广东的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龙洲西路 * 号龙江镇 政府办公楼三楼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佛平三路*号金色领域广场*座****房 |
联系人:张先生 |
联系人:何小姐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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