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05-09 00:00:00
水阁渠石牛路***号应急抢修工程发包公告
发包序号:浙金丽建招[****]***号
一、水阁渠石牛路***号应急抢修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经开区财政国资部统筹解决,发包人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代建单位为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二、工程概况:
*.*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主为水阁渠渠道挡墙坍塌修复及地面修复。挡墙修复长度约**米,高度约*米,地面修复约***平方米,挖沟槽土方约*****³,回填方约*****³。
建设地点:位于石牛路***号。
*.*发包范围:施工图实施范围内的挡墙工程以及地面修复工程等所有工程,不包括 / 。
*.*.工期要求:**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发包最高限价:******元
*.*.下浮率范围:*.*%**.*%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响应人:
*.*响应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及证明材料。业绩要求:/ ;
*.*本次发包□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响应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已录入。且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项目负责人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未处于锁定状态。
(三)其他: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类证书,本项目配备应不少于*人。
*.*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为准);
*.*响应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发布时间为准)。
四、响应报名:
*.本工程发包公告于****年*月*日起,在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
*.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潜在响应人向代理机构提交下列报名资料:(*)报名表见附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近**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市政专业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类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可直接送达或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备注报名项目名称及潜在响应人单位名称,所有报名资料一并扫描一个文档进行发送(不接收未报名成功的响应人参与响应,超出报名时间后不再接收响应人资料)。
五、定包方式:两随机抽取法,响应人报名成功不代表即具备抽取资格,响应人报名并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材料后,由发包人或委托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发包人组织代建单位、责任单位等相关单位,在符合资格的响应人中,推荐企业信誉好、施工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地方综合贡献大的投标单位为入围单位。发包人将在规定时间、地点组织采用“两随机抽取法”进行定包,在入围单位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单位,并随机抽取中标下浮率,未推荐入围的单位不具备抽取资格,不可参加发包会议。
六、响应人根据发包公告要求报名,报名前响应人可自愿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领取设计图纸,以自行判断是否参加。
七、工程结算方式:合同价格形式为固定单价合同,结算价=结算单价*实际完成工程量*(**签约下浮率),承包人在确定施工方案后,需按合同约定计价规则编制施工图预算,提交给全过程造价单位进行审核,最终审定的预算单价作为结算单价。
八、联系方式
发包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号
联系人:王强、霍帅志
电 话:************
代建单位:丽水开发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经济开发区绿谷大道***号
联系人:周钱、吴子伟
电 话:************
代理机构: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号*楼
联系人:吴晓枫、金标
电 话:************
本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