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货物类)
2025-05-09
新疆/喀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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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货物类)
新疆/喀什-2025-05-09 00:00:00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货物类)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屈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项目(货物类)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三部分技术文件“十一、进口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备注:提供(*)协议或授权函复印件;(*)制造商或者国内总代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现变更为:“十一、产品经销或代理投标货物或为投标货物提供售后服务的证明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第三部分技术文件“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备注:提供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和“综合评分表”规定(包括投标货物的强制性认证、注册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现变更为:“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原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为:**** 年 * 月 ** 日(星期二 )* 时 ** 分

现变更为:**** 年 * 月**日(星期一 )* 时 ** 分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信息

称: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址:岳阳市汨罗市步神路与屈原大道交叉路口西

联系人:何主任

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湖南东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洞庭大道黄金街桃源新村北栋二楼***号

联系人:李先生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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