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5-09 00:00:00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年新康复住院楼设备第三批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年新康复住院楼设备第三批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年新康复住院楼设备第三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包: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诚悦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丰乐河大道与雷阳路交口中南高科锦祥智能制造产业园***号
中标(成交)金额:贰佰伍拾肆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训练服务器、▲脑深部电刺激器 |
品牌 |
华为、穹顶科技 |
规格型号 |
***** **** **、************ |
数量 |
*台、*台 |
单价 |
*******.**元、******.**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红梅,庄彦,周勇,包亚东,夏清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中标(成交)服务费: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室。接收部门:安徽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年新康复住院楼设备第三批第*包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合肥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三里庵街道黄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光祖、朱福
电话:***********、***********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年新康复住院楼设备第三批第*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年新康复住院楼设备第三批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包:
供应商名称:合肥思高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常青街道庐州大道**号吉瑞泰盛广场*幢综合楼****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柒拾叁万伍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通道台式脑电分析仪、▲**通道无线可穿戴便携脑电仪 |
品牌 |
英智科技、博睿康 |
规格型号 |
**** ***** **** *、********/******* |
数量 |
*台、*台 |
单价 |
******.**元、******.**元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张红梅,庄彦,周勇,包亚东,夏清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中标(成交)服务费:详见采购文件。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室。接收部门:安徽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年新康复住院楼设备第三批第*包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合肥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三里庵街道黄山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光祖、朱福
电话:***********
*天*小时**分**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