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肥西县-2025-05-07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肥西县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肥西县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龙塘村综合楼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安徽彩食鲜供应链发展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肥西县税务局****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本项目拟选择一家供应商,对国家税务总局肥西县税务局*处食堂,负责提供早餐、中餐和简易晚餐等餐饮食材服务,保障食堂的日常运转。日常供应所需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物料等产品。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约定提供优质的食材供应、应急保障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确定生效日起*年,合同签订后一年,如供应商考核合格、履约良好,双方均同意续签,在年度预算资金能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后两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中标(成交)费率不变。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刘丹萍、唐鹂鸣、姜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件、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综合得分为**.**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肥西县税务局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巢湖西路**号
联系方式:李从容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联系方式:王思棋、魏琦,*************,***********(王)、***********(魏)
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供应商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玉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