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开放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2025-05-09
辽宁/鞍山
变更澄清
鞍山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开放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辽宁/鞍山-2025-05-09 00:00:00





















鞍山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开放平台升级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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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政务信息资源数据共享交换开放平台升级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一项投标人须知表**.*投标保证金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包号***:*****元;包号***:****元;”现更正为“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按照辽宁省财政厅最新下达的辽财采函〔****〕***号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邮寄递交*盘形式存储的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准备好**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进行咨询。 *、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可接受邮寄,邮寄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号),收件人:孟晓龙,联系电话:***********,快递最外包装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及联系方式,由投标人原因导致邮寄的文件等未能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送达至开标地点,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邮编:******。投标文件由任意快递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使用"腾讯会议"***收看网上开标直播,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可提前下载并通过其手机号进行注册,开标时登陆"腾讯会议"***,将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授委托人手机号邀请其观看开标实况。(请投标供应商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上注明其手机号码)腾讯会议***下载: *****:*******.*******.******************.****?**********=**********.(本项目“腾讯会议号”详见采购文件“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表”。) *、本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如内容不一致,以辽宁政府采购网为准。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导致的一切后果,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鞍山市数据局(鞍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鞍山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明山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广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清栢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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