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2025-05-09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杭锦旗巴拉贡镇农牧区燃煤散烧治理“煤改电”供暖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安徽千百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玉兰公馆**栋****
被投诉人:杭锦旗巴拉贡镇人民政府
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
相关供应商:内蒙古佑仟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号绿地中央广场蓝海*座*层***号
四、基本情况
资格性审查不应该通过。本项目为服务类,中标单位的报价明细表也是填写的服务类明细表,所以应提供服务类声明函,但中标单位提供的是货物类声明函。以及该声明函中第*项内容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填写错误。综上所述,中标单位的声明函应为无效声明函,其资格性审查不应该通过。法律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攻策。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引用错误,属于“明显文字错误”的范畴之内,可由涉诉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七条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规定的“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局决定:驳回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杭锦旗巴拉贡镇人民政府废标。
杭锦旗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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