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浙江-2025-05-08 00:00:00
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有关农田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既增面积又提质量,真正实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建设要求,立足年度建设目标任务,抢抓建设重要“窗口期”,强化组织指导,及早筹划部署,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一、基本情况
全市批复立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个*.****万亩,计划总投资****.**万元。年度全市完成高标准农田面积*.****万亩,完成率***.**%,据统计,完成投资****万元。
二、工作措施
(一)狠抓任务落实。年度任务下达后,结合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及耕地资源现状,在沟通协调基础上,印发《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及时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明确建设区域,落实建设面积、建设地块,提出具体要求。各地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积极协调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前期筹备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着力打通项目建设过程中“梗、阻、塞”环节。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储备,实行项目计划“随报随批”,最大限度缩短项目前期申报审批时间。各地充分利用春、秋季施工黄金期,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规范工程招投标程序,各地依据项目建设内容及区域集中程度等因素合理划分工程标段,防止过分分散。严格从业机构资质审查,严格把关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代理机构、施工和监理等相关技术力量。
(三)强化财政资金筹措。积极探索切合宁波实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筹资方式,在稳定现有投资渠道、投资规模的同时,创新拓展筹资渠道。在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基础上,市级承担地方财政资金主要支出责任,鼓励区(县、市)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变化,通过统筹整合一般公共预算等多个渠道的财政资金,合理保障资金投入,建立起相对稳定的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来源。
(四)统筹抓好评审审批。按照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及相应项目管理办法,经相关区(县、市)申报,上半年分两批次开展年度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市级评审,集中听取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汇报、县级初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介绍,针对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要求等相关事项组织审议核查、提出整改落实意见,确保项目方案设计接地气、有层次。在此基础上,按照相应程序做好公示公告、年度建设项目立项批复和实施计划下达等工作。
(五)坚持质量进度并举。项目筹划部署坚持进度与质量同步考虑同步抓,统筹处理建设速度与建设质量、建设需求与经费保障及近期目标与长远打算等相互关系。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五统一”管理体制,坚持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不断优化建设内容。对在建项目,落实项目建设“四制”要求和全流程质量管理制度,坚持定期调度通报、常态化督导、信息化监控,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会同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关于推进农田高质量建设行动的指导意见(试行)》,统筹推进田、土、水、路、电、技、管等农田综合配套,进一步优化农田基础设施布局、结构、功能,着力打造“生态好、农田美、产品优、农民富”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样板。
(六)强化管护利用机制。协同推行“田长制”,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建后管护,落实管护人员、责任、经费,确保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严格落实占补平衡制度,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流转,实现规模化经营。建立合理耕作制度,实行用养结合,提升耕地地力。优化种植结构,建立完善高标准农田利益补偿机制和种粮激励政策,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推动开展建后管护保险试点。
三、下步安排
****年全市农田建设管理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务实担当,创新争先,全力推进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确保按时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一)开展高标准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现状调查。以国土空间规划和“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依据,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底图,综合运用遥感监测、图斑核对、实地核查等方式,逐村逐块开展调查,全面摸清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四块地”连片度、坡度、基础设施水平等立地条件,掌握种植利用情况并上图入库。
(二)研究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全市高标准农田规划修编,推动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衔接。指导督促各县编制相应建设规划,形成规划体系。按照“一次谋划、分年建设”的思路,把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落实到具体项目,建立项目库,科学确定年度实施计划,逐年有序推进,并根据永久基本农田变化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三)研究制定粮食生产功能区扩面实施方案。按照扩面提质、吨粮标准、层层套合、划建管并重的要求,精准摸排各地粮食生产功能区扩面潜力,科学确定划定标准,合理分解划定任务,细化举措,落实责任,推动划定任务落地落实,实现粮食生产功能区面积有增加、质量有提升、布局更优化。
(四)扎实做好耕地质量建设。把耕地质量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综合运用工程、农艺、生物、农机等措施,统筹土、肥、水等要素,兼顾种植、灌溉、施肥等制度,推进“改、培、保、控”等单一或综合措施实施。通过布设采样点等相关措施,建立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变更评价。
(五)全面推进全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全市土壤普查,校核优化全市预设样点,组织开展外业调查采样、制样、检测,落实全程质量控制。研究市级样品库、土壤馆建设布设。推进土壤生物调查,谋划土壤数据库、数字化应用场景,高标准推进土壤普查工作,力争完成外业调查采样,制样和检测任务完成**%以上。
(六)加强制度政策研究。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梳理制度缺项,持续开展农田建设政策制度研究,研究重点从管理制度向技术制度转变,建立健全覆盖全程、衔接配套、务实高效的制度体系。研究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提质扩面等重要政策性文件。组织开展农田建设制度研究活动,学习借鉴先进做法经验,及时将研究成果转化为政策制度。
(七)加强宣传引导。认真总结农田建设典型经验和突出亮点,统筹做好信息采编、简报报送和媒体宣传,通过《中国农业综合开发》《宁波农业农村》《宁波农业科技》等媒体介质,及时发布农田建设管理政策制度、宣传农田建设成效、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等,积极营造党委政府重视、有关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关注、项目区群众拥护的农田建设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