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河南-2025-05-08 00:00:00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米河镇半个店村文化广场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米河镇半个店村文化广场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
巩财磋商采购*********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 巩义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 巩义市康店镇伊洛南路**号南侧 | ******.** | 元 | 评审总得分:**.*分 | |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
* | 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米河镇半个店村文化广场项目 |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 **日历天 | 宋东鸽 | 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路素红、张新培、王国锋(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以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定标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巩义市米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巩义市米河镇
联系人:刘海艳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座*楼
联系人:马奔、姜克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奔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