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市政交通公司滁州高新区城东片区产业升级示范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宝龙支路等项目给水工程询价采购(二次)标段1采购公告
2025-05-08
安徽/合肥
招标采购
[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市政交通公司滁州高新区城东片区产业升级示范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宝龙支路等项目给水工程询价采购(二次)标段1采购公告
安徽/合肥-2025-05-08 00:00:00

【报名进行中】[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市政交通公司滁州高新区城东片区产业升级示范园一期、二期建设项目宝龙支路等项目给水工程询价采购(二次)标段*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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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建工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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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杜桥北路给水工程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杜桥北路给水工程

*、项目编号*****************

*、项目地点:本项目为滁州高新区城东片区产业升级示范园一期建设项目*杜桥北路给水工程,本次招标内容包含给水沟槽施工、管道铺设、管件阀门安装,试验检测、冲洗、消毒、移交等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

*、资质、证书类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 * 年(自 **** 年 *月至今)至少具备 * 项 **万以上给水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且提供不低于**万类似业绩合同对应的合同发票或转账记录)。

*、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锁)。

*、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 (*)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控制价:******.**元(税率为*%),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招标文件费用*** /份(不退);

*、计划工期:***日历天 ,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附件一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类似业绩要求的相关资料(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以内或增加超过**%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时,执行原合同单价;(*)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②超过**%~**%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③超过**%~**%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④超过**%~**%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以此类推。式中:***原合同单价;***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 *、数额:中标额的*%现金

*、提交时限:中标后一周内

*、返还时间:完成终期结算、合同封账且建设单位定审计定案专业分包合同后金额无调整后退还。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有效期不得早于合同约定的履约截止日期,若投标人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无法履约完成,投标人须在履约期限届满前向招标人提供新的履约担保或延长原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实际履约完成之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其他要求:*、报价是指中标单位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准备工作,劳务、材料、机械、试验检测、资料、保险、验收、缺陷修复、水电、管理、利润、税金、现场施工相关的协调费用、材料设备在验收移交之前的看管、场地条件影响、交叉施工影响降效、损坏的修复、赔偿以及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和其他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的全部费用。材料由中标单位供应(清单约定甲供材料除外),如供应的材料与设计图纸及规范不符时或因材料影响工期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单位的材料供应权利,中标单位承担相应的一切损失。中标单位必须配合招标人的施工作业面要求,若出现因招标人的施工作业面限制不能提供中标单位饱和的连续作业造成的施工机械停置、人员窝工等属中标单位自行考虑的风险,不得向招标人索赔任何费用。中标单位应了解现场情况,充分理解图纸和招标文件,正确估计市场行情,一旦中标后一律不予调价。除招标人列出的清单施工内容外,还包括清单未列明的施工降排水、施工围栏、施工便道、水电接引、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杆管线迁移、保护及加固等措施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其他因完成此项目需要建设的其他工程需中标单位自行施工,招标人不再对中标单位结算。 *、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的检测试验单位必须征得发包人的书面认可,中标单位无权自行委托检测单位。即便中标单位自行选择了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发包人有权否定该检测报告,并要求中标单位重新检测试验并承担相应费用。 *、中标单位管理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招标人确认后,下发违约金通知单。(*)中标单位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的,责令改正,并处以 ***** 元/次违约金。(*)如果发现中标单位的行为违反施工技术规范或不执行发包人公司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指令,除了采取措施纠正其错误行为外,处以 ***** 元/ 次违约金(*)对于招标人、监理单位巡视或平行检验及我公司管理人员过程中提出的质量、安全等问题,中标单位应在要求时间内整改完毕,否则,监理人发出监理通知,每发一份监理通知处 ***** 元违约金,同一问题每一次通知逾期仍不整改完毕或未整改的,每二次监理通知处 ***** 元违约金,屡教不改的,责令停工整顿,违约金按 *****元/次。(*)需要见证取样的材料必须见证取样,合格方可使用,中标单位未送检或送检不合格继续使用的,责令改正并处以****元/次违约金。(*)对我公司下发的关于质量安全问题的整改通知书,中标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并立即整改,限期内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同一事件引起我公司再次下发通知书的,处以*****元/次违约金。(*)工程资料不完善,资料报告或检验结论的时间不符合实际施工节点时间要求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处以****元/次违约金;工程资料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与工程进度同步。发现资料出具不及时、与工程实体不相符的,处以****元/次违约金。(*)临时交通组织设施:本工程的交通导行方案须经我公司审批后实施,需要在道路全线安装封闭围挡,封闭形式及安全性均需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并应做好行人、非机动车、社会车辆的通行、交通警示、疏导工作,在相关路口须按道路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设立大型标志牌、限高架、小型引导标志牌、隔离护栏、满屏移动信号灯、多项位移动信号灯、反光锥桶、太阳能爆闪灯、警示牌、导向牌、公示牌、太阳能信号灯、临时照明、隔离护栏、施划标线等(包括施工期间的日常维护、更换等),包含封路、安排专人进行交通疏导(人员数量及相关要求按照道路交通主管部门要求为准)等,必须满足交通组织需要和交通管理部门、招标人过程中的具体要求。为防止交通安全隐患,在道路交口信号灯未安装完毕就通车放行的情况下,道路施工单位负责各通行交口处必须设置移动式信号灯,确保车辆通行安全。同时,根据天长市有关文件要求或招标人需要,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围合的完整性,并按要求张贴宣传广告及标语相关费用均需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工程施工期间及保修期内由于施工质量产生的检测鉴定、修补、加固、返工及赔偿等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中标单位未及时维修或未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招标人有权自行请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在支付中标单位质保金时直接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中标单位应负的责任。中标单位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取得业主和使用单位的验收签字 。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中标合同价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具体见安全管理协议书 *、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项目经理需现场履约,若投标项目经理未进行现场履约或出勤率不满足招标人要求,一经发现给予*万/次罚款。原则上不允许更换项目经理,如确需更换的,需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且直接处罚分包单位 ******元/人·次,在收到招标人处罚通知书之日起**日内缴纳。 *、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承诺都视同施工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 *、中标单位无条件配合招标人迎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和办公区按照公司管理要求标准实施,现场管理严格按照建工集团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实施,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常态化。达不到要求每次将给予*万元处罚。 **、中标单位严禁再分包,如有按违约处理,清退出场,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投标单价需同比下浮且相同子目报价需一致。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投标单价进行修正,并以此汇总作为中标单位总报价进行评标(修正后,若超出招标控制总价直接按废标处理)。若中标单位不认可评标委员会修正后的投标单价、总价,均按废标处理。 **、中标单位需保证工程竣工验收两个月内移交当地主管部门,中标单位未按约定时间完成移交的,按超出约定时间****元/天进行处罚,罚金从中标单位工程款、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预留质保金中扣除。 **、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由公司及项目部将对中标单位进行考察,如考察发现中标候选人无法满足该项目要求,则取消中标资格。 **、中标单位须中标公示结束后 * 日内进场,* 日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制定施工计划,招标人将按照制定计划每周进行检查,未按照计划完成,招标人将予以 * 万元违约处罚,连续*周未按照计划完成施工任务(不可抗力、非招标人原因除外),招标人有权直接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场抢工,工程量及工程造价按照进场抢工单位报价为准,招标人将从中标单位合同总价款中扣除。 **、中标单位严禁再分包,如有按违约处理,清退出场,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拉入黑名单处理。 **、中标单位在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和费用管理上,必须严格执行地方最新文件规定。无法及时清运的土方、建筑垃圾等必须打堆并采用围挡、遮盖。 **、投标文件的内容和投标文件的承诺都视同施工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有同等效力。**、纳入“黑名单”的单位,期间不得参加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单位)所有投标活动。**、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期间不得参加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单位)所有投标活动。

**、其他事项:*、本项目报价为费率报价,工程量清单为模拟清单,清单项、工程量、清单单价后期存在调整,最终清单内容以审计定案清单为准;

*、投标人需逐项填写清单单价(保留*位小数),并以此汇总的总投标报价作为本次评标价依据,以总价控制为准,此次招标工程量清单不采用单价控制,投标人酌情报价;

*、投标人在填报投标单价时需保证每个清单项下浮率一致,招标人通过投标总报价计算整体下浮率。最终结算以业主审计定案清单预算总价*投标总报价下浮率作为最终结算总价; 例:* 项专业分包模拟含税清单预算总价为 *** 元,某单位投标总价为 ** 元,招标文件中的含税控制总价为 **元,业主最终审计定案清单预算总价**元,则最终结算总价为 ***(**/***)=**.* 元,最终结算单价按业主最终审计定案清单预算单价*投标下浮率(**/***)平均下浮进行修正,修正单价汇总后不得超过最终结算总价;

*、中标单位需保证工程竣工验收两个月内移交当地主管部门,中标单位未按约定时间完成移交的,按超出约定时间****元/天进行处罚,罚金从中标单位工程款、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及预留质保金中扣除;

*、投标人须接受使用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支付**%合同价款,履约过程中应配合招标人,提供支付农民工专户资金所需材料,否则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款;

*、投标人中标后须接受不低于中标金额**%比例的工抵房。中标后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房源信息(区域位置、层数、单价、总价、面积等)按不低于中标价**%比例的金额选择对应抵扣房产。投标人所选抵扣房产低于中标额**%的继续增选,超过中标额**%的按实际选定房产金额抵扣相应工程款,乙方需无条件服从。投标单位选定抵扣房源信息后,同步纳入合同条款中。投标人收到项目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停止支付工程款直至选定房产办理过户为止。

*、纳入“黑名单”的单位,期间不得参加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单位)所有投标活动。

*、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期间不得参加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含所属单位)所有投标活动。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年*月***时**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年*月***时**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结算及付款方式:*、工程数量:《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以投标人按设计图施工,经招标人审核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

*、计量程序:招标人依据设计图纸、合同、工程量清单等文件和投标人实际施工内容按月进行工程量审核,最终以招标人签认的合格工程数量为准。投标人如对结果有异议,应在*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据此进行书面、现场核实并以招标人核实结果为准。

*、对未经招标人认可、不按技术交底(或变更设计)施工、超出合同范围、 质量验收不合格等投标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招标人不予计量。

*、过程结算:招标人每月对投标人实际按设计图纸完成且验收合格的工程量进行结算,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作为投标人当月结算分包费,并交招标人、投标人确认存档。

*、终期结算: 最终审计定案完成后,招标人*个月内对投标人完成项目终期结算,并由投标人签章确认。

*、合同封账:终期结算时双方办理封账手续,签订封账协议。若投标人未按约定的期限与招标人办理终期结算,视为投标人同意以招标人核定的结果进行封账。

*、办理结算时, 实际由招标人提供或代付的费用,招标人未及时扣除的,不视为对投标人权利的放弃。

*、招标人向建设单位、监理和其它单位报送工程有关的资料,仅视为招标人向建设单位、监理和其它单位履行总包合同约定内容的必经程序,不作为招投标双方结算的依据。

*、进度款每六个月支付一次,按结算金额(验收合格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实际完成工程量部分)的**%,复审定案后**日内付至结算价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年)结束,业主资金到账后无息支付。

*、本项目工程款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和或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信通和安建安信等方式支付,采用非现金支付方式,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

*、投标人须接受使用农民工工资专户资金支付**%合同结算价款,履约过程中应配合招标人提供支付农民工专户资金所需材料及人员信息,否则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款,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须接受不低于中标金额**%比例的工抵房。中标后根据发包人提供的房源信息(区域位置、层数、单价、总价、面积等)按不低于中标价**%比例的金额选择对应抵扣房产。抵扣房产低于中标额**%的继续增选,超过中标额**%的按实际选定房产金额抵扣相应工程款,乙方需无条件服从。投标单位选定抵扣房源信息后,同步纳入合同条款中。投标人收到项目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否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停止支付工程款直至选定房产办理过户为止。

七、黑名单管理: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年。

*)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年。

*)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号

联系人:樊迪,电话:***********

*、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院内**栋*楼招标中心

招标咨询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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