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5-08 00:00:00
- 包*(标的物种数:*) 包合计:***,***.**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
目录:
其他专业施工
需求描述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
***,***.** 元 | *(项) | ***,***.** 元 |
-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进行注册,登记加入“行采家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采购的供应商,请自行在行采家(*****://***.******.***/)下载本项目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实质性要求内容。
(三)线上报价时间:按本项目网上公告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为准。
(四)线上报价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进行网上报价并上传盖章的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上传的电子文档必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进行废标处理。
(五)线下需提交响应文件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应与正本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情况以正本为准),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需邮寄至重庆北部新区栖霞路**号**幢****,收件人:郑老师,联系电话:***********,收件截止时间同线上报价截止时间。(具体装订要求详见“第五篇 供应商须知”)
注:投标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的响应文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的响应文件内容应一致,电子响应文件及纸质的响应文件缺少任意一项均视为无效响应。
-
(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施工通知,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年。
-
(二)交付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卫生院
-
(三)验货方式:
成交供应商施工完毕后,应当提请采购人验收。采购人组织相关单位在 * 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由双方签署合格确认书,与国家电网通电并网运行后开始计算缺陷责任期。
-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采购将设置总价最高限价和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总价报价和综合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 **.*****万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万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将被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必须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采购人不对该子项进行结算与支付,并不能获得索赔。供应商必须按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否则交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本次招标不因任何原因进行调价。
(三)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材料检测费、采保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税金、招标代理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任何费用。
-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本工程通过属地设备运维单位验收合格,出具同意接入电网相关证明文件并通电后付合同暂定金额的**%,通过财政局结算审核审定后付至审定金额的**%,余下*%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按规定无息退还;有质量问题的扣除甲方代为支付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后将剩余部分按规定无息退还。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年。
*. 支付方式: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均须出具国家税务机关开具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重庆市璧山区税务机关的完税证明后,由项目业主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卫生院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或电汇至承包人在璧银行账户。否则项目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成交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保证按月支付民工工资。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一)质疑内容、时限
*.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成交结果公告发出之日起一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二)质疑答复
采购人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三)不予受理或暂缓受理
*.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质疑供应商参与了招标活动后,再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
*.*质疑超过有效期的;
*.*对同一事项重复质疑的。
*.质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不受理并告知供应商补充材料。供应商及时补充材料的,应予受理;逾期未补充的,不予受理:
*.*质疑书格式和内容不符合国家或重庆市相关规定的;
*.*质疑书提供的依据或证明材料不全的;
-
单位名称:重庆昂程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郑老师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重庆绿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薛老师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