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直辖县-2025-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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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年琼中县上安乡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单位邀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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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琼中县上安乡垃圾清运项目采购单位邀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上安乡垃圾清运项目
二、项目地点: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上安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计划:
*.****垃圾分类桶,规格:***升,桶配盖:桶体**.*+盖子*.*+火心轴*.**+两个轮子*.*=**.****,采购数量:红桶:**个,蓝桶**个,绿桶**个,黑桶***个,总共***个;
*.手推车,规格:*********,采购数量:**辆;
*.扫把,规格:软**********,采购数量:***把;
*.垃圾铲,规格:*****,采购数量:***把;
*.夹子,规格:****,采购数量:**个;
*.保洁工作服,规格:*/*/*/**,采购数量:**套;
*.保洁马夹,规格:荧光绿 ,采购数量:**件;
*.环卫雨衣,规格:带反光条,*/*/*/**,采购数量:**套。
四、项目资金规模:**万元。
五、邀标人: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上安乡人民政府
六、资格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获得相关生产资料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科研所、合作社、自然人等;
(二)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规模;
(三)生产和供应符合相关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四)有完善的质量保障和监管体系,建立完善的生产销售记录及相关档案,实现质量安全责任可追溯;
(五)近*年没有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没有重大质量投诉、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所规定的供应商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到上安乡政府办公室(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报价函等相关证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参加,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报名的均为失去参加该项目的资格。
八、邀标人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上安乡人民政府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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