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黑龙江-2025-05-06 00:00:00
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智能售货设备合作运营公开招商公告(二次)
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
智能售货设备合作运营公开招商公告(二次)
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旅岛公司)成立于****年*月,是广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为综合性国有独资企业,旅岛公司主要经营交投旗下服务区旅岛品牌连锁便利店。
为规范公司管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旅岛公司拟对高速服务区、停车区(路内)及市区便利店(路外)智能售货设备合作运营进行(二次)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智能售货设备合作运营项目
二、项目内容:本次合作的范围为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现有***多家高速服务区、停车区(路内)及市区便利店(路外),主要内容有:
*.合作期限:*年。(如对方合作期内合同履约记录良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年,合作期设备无押金,合同单价、递增方式、支付方式承续原合同内容保持不变。)
*.合作数量:约 *** 台,设备由合作方提供,投放站点由我方核定。
*.提成方式:按智能售货柜实际含税销售额约定比例计算提成。
*.广告收费:除公益广告外,按***元/台/年收取机身广告费。
*.设备要求:技术实现视觉识别,识别准确率**%及以上,全新原厂机,有出厂合格证,符合国家标准,容量约为****至****区间,免费开放 *** 接口,支持接入旅岛公司 进销存系统,支持主流支付方式,实现点对点直接到账。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费用分摊:微信、支付宝等收款商户号平台信息服务费由我方承担;其他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使用费、动态识别、流量、新用户验证费等费用均由合作方承担。
三、项目招商方式:公开询价(二次)
四、本项目设置上限控制提成比例为:含税实际销售额的**%。
五、项目合作方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为一般纳税人,可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公司成立*年以上,注册资金***万,且经营范围涵盖智能售货柜运营、设备销售或相关服务领域。
*.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报价人,不得参加报价。若在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报价人,其报价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成交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询价人将取消 其成交资格。。
*.要求提供一年年内为 *家或以上政府机关、国企或事业单位提供智能售货设备合作经营及销售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与询价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价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登录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下载电子询价文件(首次登录须完成注册),逾期不能办理询价文件等资料下载。
七、联系方式
询价人: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总部基地园*期**栋销售部
电话:***********、***********
联系人:黄女士 姚女士
八、监督机构: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址:广西南宁市高新区总部路总部基地园*期**栋三楼办公室
电话:****—*******
九、公告查询网站:本次询价公告将在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平台(****://*****.***.******.***/)发布。
十、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所有。
广西旅岛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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