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安徽-2025-04-27 00:00:00
芜湖市镜湖区斗村精品村民宿与宾馆建设项目**民宿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芜湖市镜湖区斗村精品村民宿与宾馆建设项目**民宿一期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芜湖市镜湖区斗村精品村民宿与宾馆建设项目**民宿一期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镜湖区栖野乡居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赭山街道长江中路**号*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蒋女士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芜湖硕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南城新天地*栋***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罗涛、王芳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峨眉山市符汶建筑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上海新空间工程设计管理有限公司、昆山轻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投标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谯绍凯(设计负责人:余鹏) | |
证书编号:川****************(设计负责人:***********)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芜湖市繁昌区峨山镇“未来乡村·超级社区”(一期)项目;安仁华侨城南岸美村民宿项目;安徽省庐江县钟山铁矿生态文旅项目*标段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中十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上海野舍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 | |
投标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王丹(设计负责人:陈利交) | |
证书编号:皖************(设计负责人:***********)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万山镇十里长冲提升项目(二期)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项目;万山森奇谷项目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联合体成员:中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成都宜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 | |
投标费率(%) | **.** | |
项目负责人 | 曹倩倩(设计负责人:陈光毅) | |
证书编号:沪****************(设计负责人:***********) | ||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 ||
工期(天) |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嘉善县姚庄镇全域秀美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及运营(****);溪口镇黄泥山公共服务中心及周边改造工程二期***+*(设计、采购、施工+运营)总承包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云南信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施工技术负责人的社保证明。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