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安徽-2024-12-06 00:00:00
****年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功桥镇片、善厚镇片)一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年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功桥镇片、善厚镇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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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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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年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结余资金项目(功桥镇片、善厚镇片)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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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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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和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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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统一代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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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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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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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王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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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 *:**:**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附件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附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开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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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大连路****号徽商总部广场**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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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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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李芹芹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皖************、皖水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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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陈学林(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编号:***********) |
质量标准 |
合格及以上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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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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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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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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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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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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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安徽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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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地址 |
安徽省潜山市开发区三合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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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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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王德宗 |
资格证书名称及编号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皖************、皖水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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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钱门才(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编号:*******************) |
质量标准 |
合格及以上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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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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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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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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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获奖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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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业绩要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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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双休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双休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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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若投标人对公示中的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提出方式(线上或线下)见招标文件(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蒋超;************)。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提出方式见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异议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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