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一批废旧物资转让出让公告
2025-05-06
安徽/合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一批废旧物资转让出让公告
安徽/合肥-2025-05-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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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一批废旧物资转让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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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项目名称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一批废旧物资转让 转让底价(万元) *.** 挂牌日期 ********** 挂牌截止日期 ********** 资产概述 *、本次转让标的为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一批废旧物资,标的详情参见《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拟处置资产涉及的废旧物资评估项目资产评估咨询报告》【皖新咨报字(****)第***号】,本次转让标的不包含上述评估咨询报告中《财政厅目录产品*报废资产评估明细表》中列示的资产。*、转让标的所在地: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号。*、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进行预约登记。现场勘查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 -
标的资产信息
闲置物资设备 标的状态 报废 -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 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转让价款。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不涉及 重要信息披露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已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资产所有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交纳竞价保证金前应自行或聘请专业人士对标的资产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查、鉴定,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资料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转让价款、办理交接等相应手续,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期内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对转让标的进行勘查,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自行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特别提示: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规定,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是指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进行拆解,从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燃料,用改变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物理、化学特性的方法减少已产生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数量,减少或消除其危害成分,以及将其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填埋场的活动,不包括产品维修、翻新以及经维修、翻新后作为旧货再使用的活动。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标的整体转让。转让标的交付类型、交付数量和交付状况以交付时现状为准,受让方受让后即视为已实际勘查且不得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接到转让方通知后,转、受让方开始进行资产交接,自标的移交手续完成之日起,转让标的的所有权和标的的毁损灭失等风险皆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须在接转让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装卸、运输和清场等工作。*、受让方自行负责完成标的的装卸、运输和清场等工作,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受让方对标的进行装卸、运输和清场等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转让方及转让标的所在地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转让方指挥,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不得损坏转让标的以外的任何设施及违反转让方相关安全、消防等管理规定,不得因此而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如给转让方和相关生产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受让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标的物转移完毕,受让方应将残留垃圾清理完毕,并且需要按照相关环保规定及转让方要求,将残留垃圾送到指定位置,并承担相关运费和垃圾处理费,受让方应对装卸、运输和清场等全过程中风险承担全部责任,如发生相关事件,受让方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竞价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 *、意向受让方应于本公告期内登录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皖*云”系统(网址:*****://***.****.***.**),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本公告约定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须将竞价保证金支付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收款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及线上确认竞价保证金交纳详见“皖*云”系统“帮助中心”——“用户指引”。 *、意向受让方线上办理受让登记手续时,须通过“皖*云”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要求:所有材料扫描原件提交至“皖*云”系统,并保证提交材料内容完整、清晰可辨): (*)意向受让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交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公司章程、组织章程或合伙协议等,意向受让方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或同意受让的内部决策文件及批复文件);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交身份证(用户注册时已上传的无须再次提交); (*)本公告“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事项披露”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竞价保证金不冲抵转让价款、产权交易费用,受让方须全额支付转让价款、产权交易费用,按时完成资产交接的,其竞价保证金原渠道全额退还(不计息);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不计息)。 *、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须在《竞价结果通知单》出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至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竞价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非因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竞价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意向受让方获得参与竞价资格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在网络动态报价中以挂牌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受让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支付能力;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交纳时间 挂牌截止日**:**前(以保证金订单支付时间为准)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联系人 韦经理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与烟墩路交口高速滨湖时代广场**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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