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山东-2025-04-15 00:00:00
博山区南博山支流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山区南博山支流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已由淄博市水利局以淄水规建〔****〕*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山区水利事业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博山区南博山支流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主要治理范围为南博山支流拦砂坝至刘家台村南段*.**千米,北邢村段*.**千米,共*.**千米。其中清淤疏浚南博山支流河道*.*千米,新建右岸岸墙总长*.*千米,南博山中村桥(桩号*+***)桥下及桥址上游**米设置格宾石笼护底,桥址处上游右岸**米修建浆砌石护坡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经理不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以及发生变更*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企业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布信用信息,及时办理电子签章。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上传 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淄博市博山区水利局,联系电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博山区水利事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李洪利 地 址:淄博市博山区县前街**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安林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众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萍 地 址:济南市历城区辛祝路**号***** 邮 编:****** 联 系 人:袭荣伟 电 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