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采购结果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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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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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对某单位副食品采购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原采购结果变更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变更原因:
澄清内容:
现就原公告“五、评审结果:采购包【*】预中标供应商北京华利汇食品配送有限公司”,进行具体更正内容为:五、评审结果:采购包【*】云南华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其主要原因对预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时发现,北京华利汇食品配送有限公司实际仓储面积与投标文件不符,夸大仓储面积,经专家审核评审取消第二包(肉禽蛋类)预中标供应商北京华利汇食品配送有限公司中标资格,供应商的违规情况,进一步调查处理。根据军队采购《军队物资服务采购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军后采〔****〕**号)第六十六条“中标(成交)供应商被取消或者放弃中标(成交)资格的,采购单位可以按照评审排名结果依次递补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剩余有效供应商数量应当达到需要递补供应商数量的*倍,否则由采购服务站重新组织采购”的规定,按照递补方式第二包预中标供应商为云南华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监督人:牛先生
电话:***********
五、变更评审结果:
采购包(*):
第一名:云南华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名:好来客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名:张家口义正商贸有限公司
第四名:浙江绿蟾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
第五名:北京华利汇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六、预中标供应商:
采购包(*):
云南华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合作。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山西省 忻州市
八、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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