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5-05-07 00:00:00
- 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南平市环保局
- 发布日期:************:**
- 生成日期:**********
- 发文字号:南环保审函〔****〕**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万套绿色低碳新能源配套产品智能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万套绿色低碳新能源配套产品智能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福建省闽铝轻量化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万套绿色低碳新能源配套产品智能生产线技改项目位于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广达路*号,建设内容及规模为:租赁武夷新区高新技术创业园三期厂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新建*条电池托盘生产线、*条电泳线、*条粉末喷涂生产线和*条***喷涂生产线及配套辅助设施,实现年产**万套电池托盘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总投资的*.**%。
根据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与建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及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分质分流预处理,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同经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分别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纳入赤岸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进一步优化生产工艺,优选大气污染物处理设备,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防控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并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各类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且应设在密闭厂房内;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贮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并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管理;在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运营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根据环评报告,本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你单位该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属于主要排放行业,建设地点位于南平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处于省级(含)以上工业园区内,不处于县级(含)以上城市建成区,属于重点流域上游,使用燃天然气锅炉,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指标按*.*倍管理,新增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指标按*倍管理,需购买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你单位可凭本批复在排污之前申购所需排污权指标,并在申领排污许可证时提交有效的交易凭证。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企业生产前应依法申请排污许可手续,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投入使用前应函告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负责。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南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南平市建阳生态环境局,
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