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本级]铅山县信江砂石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铅山县石塘砂场余料砂石资产处置
2025-05-07
江西/上饶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上饶市本级]铅山县信江砂石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铅山县石塘砂场余料砂石资产处置
上饶/江西-2025-05-07 00:00:00

[上饶市本级]铅山县信江砂石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铅山县石塘砂场余料砂石资产处置

  • 【信息时间: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铅山县信江砂石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铅山县石塘砂场余料砂石资产处置
标的名称: 铅山县信江砂石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铅山县石塘砂场余料砂石资产处置,挂牌价*,***,***.**元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
经济类型:
所属行业:
注册资本: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职工人数:人,其中,在编:人,在岗:人,需安置:人。
资产状况: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资产总额: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万元,流动资产:万元,无形资产:万元,其它资产:万元
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资产总额:万元,负债总额: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利润: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首日:****年**月**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年**月**日
延期处理方式:
项目简介: 铅山县石塘砂场余料砂石,******.*立方米,竞买保证金***万元,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计量为准。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重要信息披露: *.本次挂牌转让标的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正捷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赣正捷评报字(****)第*****号》。
*标的数量说明:标的数量以交付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实际数量与测绘数量可能存在误差。拍卖成交后,标的实际交付数量不论增多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及成交价格。
*.价款支付与合同签订:受让方应在标的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并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标的交付:双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付。自标的交付之日起,有关标的的一切风险转移至受让方。若因受让方原因未按期完成交付,在此期间标的若出现遗失、失窃、灭失等情况,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同时,受让方应按逾期天数向转让方支付场地占用费(具体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标的交付后,受让方应遵守环保、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砂石清转运、存储及经营过程中,做好扬尘治理、安全防护等措施,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的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
*.标的清转运(包括但不限于装车、运输、存放、使用、交易等)过程中,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所涉及的所有经济、民事、刑事、安全责任等全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清转运过程中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含人工开支)由受让方承担。
*.鉴于标的所处区域在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受让方需接受铅山县信江砂石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受让方须将已交付的余料砂石,在转让方约定期限内及时合理清转运至经环保部门批复文件所指定的项目地点进行堆放,之后再开展二次处理工作。
*.标的成交后,受让方须在标的交付后**日内(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上要求为准)完成全部的清转运工作,否则视为违约。
*.受让方须在标的成交后另行支付履约保证金***万元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待清运转移完毕经转让方验收合格、无任何违约行为后,转让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不计息)。
**.其他费用支付:成交价款、交易服务费等费用,受让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受让方资格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应是具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应有环保部门批复的合法砂石生产经营、矿物洗选加工场所及场所环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风险承担】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拍卖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承担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协议方式交易,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该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要求与转让方签订合同,且交易价格不得低于本公告挂牌底价;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了交易保证金且报名,则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合同签订时间】受让方应在标的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并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交易税费】
(*)本次拍卖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交易服务费承担:由受让方承担;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共同承担。
(*)费用承担方应在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
*.【交付】双方在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交付。
*.【报名登记】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阅该项目。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前。
*.【拍卖手续办理】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文女士) ***********(裘先生)
**.【保证金账户】意向受让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 ****年**月**日**时**分
拍卖地点:上饶市信州区锦绣路*号广信大厦 *栋裙楼***层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受让方应于成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转让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价款无息转付给转让方。
*、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受让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意向受让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意向受让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转让方的商业秘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合同签订后,受让方阻碍合同生效的;(*)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受让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文女士) ***********(裘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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