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香源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内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澄清公示
2025-05-06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合肥香源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内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澄清公示
合肥/安徽-2025-05-06 00:00:00
合肥香源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内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澄清公示 ********** 合肥香源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内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的公示 **********
合肥香源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内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澄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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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香源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内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合肥香源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内装修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

合肥香源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内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威霆建筑工程(安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陆佰壹拾万元整(¥********.**)

质量:合格

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常国民 皖****************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招标人:合肥香源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大连路与庐州大道交口园博小镇**组团*号楼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筑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区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筑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公示期内,如对上述中标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依据相关规定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异议事项;

(*)相关请求和主张

(*)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异议应当署名。投标人(服务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服务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

异议人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招标人:合肥香源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安徽筑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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