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新民市人民法院采购公务用车
三、采购结果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人民法院采购车辆
结果类型:废标
确定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
废标情形:通过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家,“辽宁华盛专用车有限公司”产品*:轻型客车,星号项*,车身尺寸宽,不符合要求。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妍、彭春兰、王九忱、赵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新民市人民法院采购车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民市人民法院
地 址:新民市辽河大街**号
联系方式:李亚涛************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河大街***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新民市人民法院采购公务用车(货物公开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