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应用技术学校幼教集团沈苑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5-07
安徽/宿州
中标结果
宿州应用技术学校幼教集团沈苑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宿州/安徽-2025-05-07 00:00:00
宿州应用技术学校幼教集团沈苑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宿州应用技术学校幼教集团沈苑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宿州应用技术学校幼教集团沈苑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宿州应用技术学校幼教集团沈苑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两淮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高新区托斯卡纳小镇**栋楼

成交金额**.**%

供应商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名称:宿州应用技术学校幼教集团沈苑幼儿园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宿州应用技术学校幼教集团沈苑幼儿园位于宿州市埇桥区道东沈苑小区,幼儿园现有幼儿约***,每天开餐*次(午餐),供餐时间约***天/学年。现拟选取一家配送单位为我园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大米、面粉、食用油(非转基因)、鲜畜禽肉(新鲜猪肉、新鲜牛肉、新鲜鸡鸭肉),鸡蛋,果品蔬菜(叶菜类、根茎类、瓜类、茄果类、菌类及鲜果品),豆制品及调味品,牛奶等。

服务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一年。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昌明(组长)、唐方方、甘保兴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区**栋,联系方式:************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宿州应用技术学校  

址:宿州市埇桥区沈苑小区  

联系方式:桑主任***********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宿州皖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港口北路南翔恒泰*区**栋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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