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安徽-2025-05-07 00:00:00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区)的委托,就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组织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 |
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包号、招标内容 |
**包 (*)负责办理卫生许可证、员工健康证等相关餐饮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的证照;(*)负责医院职工、住院患者、陪护家属、临床药物试验餐、医院工作餐的订餐及配送(早、中、晚三餐);(*)负责职工加班用餐(含手术误餐)的制作、配送;(*)负责医院体检用餐;(*)其他治疗饮食供应(如:提供营养配餐等);(*)餐厨垃圾、泔水回收及清运;(*)食堂后厨配套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结合医疗行业特征(如:医师节、护士节、传统节日等)及医院需要,不定期开展各类优惠活动;(*)根据招标人需求,美化医院就餐环境,装修改造现有患者餐厅、职工餐厅、小食堂、外围走廊等区域,包厢区域打通作为自助餐厅就餐区域,投标文件附设计方案。设计改造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后期若招标人要求将燃气灶具更换为电气灶具,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不再为此支付额外费用;(**)中标人需安排人员提供餐卡(生活水卡)充值服务,并承担相关服务人员的费用。(**)需完成医院食品相关采购指标(如: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具体详见服务需求。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蜀王优芙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审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
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
特此公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北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