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鼎湖区永贝大道(贝水大道—永安大道)建设工程项目(一期)10kV陶瓷城电力线迁改工程(AB段)(施工)澄清公告(交易公告)
2025-04-29
广东/肇庆
变更澄清
肇庆市鼎湖区永贝大道(贝水大道—永安大道)建设工程项目(一期)10kV陶瓷城电力线迁改工程(AB段)(施工)澄清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肇庆-2025-04-29 00:00:00

肇庆市鼎湖区永贝大道(贝水大道—永安大道)建设工程(一期)****陶瓷城电力线迁改工程(**段)(施工)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肇庆市鼎湖区永贝大道(贝水大道—永安大道)建设工程(一期)****陶瓷城电力线迁改工程(**段)(施工)于****年**月**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变更。

一、澄清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现修改为: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付款周期:本工程合同签订后**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按中标价的**%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每期按完成工程进度的**%拨付,工程预付款扣回方式按(完成工程进度价款÷合同总造价)×预付款进行扣回,在工程付款至合同价的**%时暂停拨付工程款。

现修改为: **.*.* 付款周期:本工程合同签订后**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按中标价的**%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每期按完成工程进度的**%拨付,工程预付款扣回方式按(完成工程进度价款÷合同总造价)×预付款进行扣回,在工程付款至合同价的**%时暂停拨付工程款。

二、本项目招标活动时间修改为:

*、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注: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本项目澄清文件与之前发布的招标文件有矛盾之处,均以本项目澄清文件为准。

招标人:肇庆市鼎湖区地方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肇庆市信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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