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居县2024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综合项目(埠头镇)(非政府采购)更正公告
2025-04-30
浙江/台州
变更澄清
仙居县2024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综合项目(埠头镇)(非政府采购)更正公告
台州/浙江-2025-04-30 00:00:00
台州/浙江-2025-04-30 00:00:00
仙居县****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综合项目(埠头镇)(非政府采购)更正公告
来源:台州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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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更正人名称
台州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 采购项目名称:仙居县****年中央财政国土绿化综合项目(埠头镇)
三、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五、更正理由:
采购文件内容更正,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不变。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 | 采购需求、合同中的付款方式 | 根据作业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后,在施工单位提供自查报告和乡镇验收合格后,付至乡镇验收结算价格的**%。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通过县级部门审核审定后,付至审定金额的 **.* %,余下*.*%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余下*.*%若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等形式向发包人提供与缺陷责任期时间一致的工程保函后(保函或保单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可付至审定金额的***%。)自行承担),可付至审定金额的***%。) 资金具体来源,按照市局街道乡镇根据相关要求拨发。 | 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项目进场开工后,支付该项目合同金额的**%作为预付款(具体合同预付资金支付到位时间,根据上级资金到位情况确定)。根据作业设计要求施工单位完成施工后,在施工单位提供自查报告和乡镇验收合格后,付至乡镇验收结算价格的**%(含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及结算通过县级部门审核审定后,付至审定金额的***%。 |
*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第*点,磋商响应文件包装要求 | 资格证明文件共*份(一正本二副本,封装成一袋),商务与技术文件共*份(一正本二副本,封装成一袋),报价文件共*份(一正本二副本,封装成一袋)。 | 资格证明文件共*份(一正本二副本,封装成一袋),商务与技术文件共*份(一正本二副本,封装成一袋),报价文件共*份(一正本二副本,封装成一袋)。 |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台州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哲昊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仙居县福应街道环城东路**号***室
*、采购人名称:仙居县埠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应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仙居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