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鹿湖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4-12-26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天鹿湖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广州/广东-2024-12-26 00:00:00

天鹿湖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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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鹿湖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鹿湖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已由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天鹿湖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开发改投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天鹿湖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消防通道长约****米、步道长约****米及配套等;新建阁楼*座及公园设施配套新建一座地埋式规模为***立方米/天加压泵站改造湖泊*座新建排涝设施长约****米沟渠,包括新建截洪沟长约****米,涵管约***米,截洪暗沟约***米,护岸约****米,环湖路约***米,溢流箱涵*座及配套。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及配套建构筑物施等。本工程涉及四等水准测量。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万元,其中:

*)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万元;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万元;

*)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万元。

*.*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各阶段(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

注: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深度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符合业主方提出的设计深度和设计深化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个标段。

*.*.*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

*.*.*.*设计部分

*)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竣工图审核及盖章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协助业主办理与设计相关的各项报建及报批手续等。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业主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经业主审定的施工图预算进行施工,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工作,负责施工图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全部移交,负责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保修等。

*)承包方式:包勘察、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中围蔽费用按实结算、项目措施费除围蔽外的部分包干。

*.*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如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号)确定。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的人员为:市政公用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年或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的要求为:市政公用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不止一家,应以其中一家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施工单位提供)第八条和《投标人声明》(勘察或设计单位提供)第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本工程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费用

*.*勘察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综合单价包干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号)、《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年修订版)》(穗开建管〔****〕**号)、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探综合费取费标准***;的通知》(穗开建管〔****〕*号)文的相关规定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号)及《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年修订版)》(穗开建管〔****〕**号)计算,浮动幅度为下浮**%。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按国测财字[****]*号文计取单价的项目,不予计取技术工作费。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广州开发区财政局相关规定计取,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分别定为:道路、交通工程:*.*,其他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分别定为:绿化工程:*.**,其他工程:*.*;附加调整系数定为*.*。

投标的勘察设计方案不得超过投资限额。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设计费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结算时按合同、招投标文件及有关基建管理规定按实计算。

*.*建安工程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中标价只作为签订合同及支付预付款的依据,两者不作为结算依据,具体付款条款及结算条款在合同专用条款明确。

*.*中标后,中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根据施工图编制工程预算,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编制的工程概算建安费进行对比、查漏补缺,双方确认并经建设单位审批后的施工图预算造价作为送财政评审概算建安费。经区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概算建安费作为合同暂定价调整的依据。调整原则为:①建安工程费中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中标价格÷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②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区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概算建安费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中标下浮率),结算时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③措施项目费除不可竞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外,其他均执行中标下浮率。以区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概算建安费中对应部分的措施项目费为基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措施项目费(除施工围蔽外)包干,施工围蔽按实结算;④其他项目费以区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概算建安费中的相应项目费率执行;⑤税金按国家规定费率计算。

*.*严格实行限额设计。中标单位须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控制施工图设计,以施工图为基础编制工程预算,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确保不超最高投标限价。严格执行概算、结算、决算的基建审批程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成本。

*.*勘察设计方案补偿:投标勘察设计方案经济补偿金共**万元,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评审得分排序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排名前*名)支付经济补偿金(含税),补偿如下:

评审排序第*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名*.*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不足*名,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勘察设计方案补偿金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并应在收取设计合同预付款后及时支付。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上述补偿金由招标人支付给相应投标人。

获得勘察设计方案补偿金的投标人的勘察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招标失败则费用不补偿。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注: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出让投标资格的;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存在行贿情形的;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

*.其他

*.*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名,或通过(勘察设计方案、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登记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交易平台。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号创意大厦**附楼三楼

人:林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

人:

话:************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联系人: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号创意大厦**附楼三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水西路**号汇丽写字楼*楼

日期:****年****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施工单位提供)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声明(勘察或设计单位提供)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提交投标资料,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

七、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勘察或设计单位):(盖单位章)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该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工程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为联合体主办方。

*、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满足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满足工程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注:以上分工可根据投标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或增加。)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

天鹿湖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鹿湖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已由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黄埔区发展改革局 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天鹿湖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穗开发改投批〔****〕**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天鹿湖片区基础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工程建设规模:新建消防通道长约****米、步道长约****米及配套等;新建阁楼*座及公园设施配套新建一座地埋式规模为***立方米/天加压泵站改造湖泊*座新建排涝设施长约****米沟渠,包括新建截洪沟长约****米,涵管约***米,截洪暗沟约***米,护岸约****米,环湖路约***米,溢流箱涵*座及配套。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景观及配套建构筑物施等。本工程涉及四等水准测量。项目总投资为*****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万元,其中:

*)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万元;

*)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万元;

*)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万元。

*.*计划工期:合同总工期(总日历天数):***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日历天,施工工期:***日历天[包含勘察设计各阶段(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审查时间等);施工阶段(施工实施建设阶段、竣工验收、资料编制归档、交付使用手续办理等以及各阶段的相关报批、报建、检验、审查、备案等时间)]。

注:具体以招标人实际要求通知为准。

*.*质量要求

*.*.*勘察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年版)深度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符合业主方提出的设计深度和设计深化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安全及文明施工目标:保证施工场地清洁、扬尘及噪音管理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不发生一般事故等级及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且死亡人数为零。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个标段。

*.*.*招标内容:负责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合同协议书):

*.*.*.*勘察部分

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及经招标人审批同意用于辅助项目建设所需的红线范围外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等。

*.*.*.*设计部分

*)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竣工图审核及盖章等;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协助业主办理与设计相关的各项报建及报批手续等。

*)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业主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经业主审定的施工图预算进行施工,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工作,负责施工图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项目全部移交,负责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保修等。

*)承包方式:包勘察、设计、包工、包料、包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协调管理、包验收移交、包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包保修、综合单价包干、项目措施费中围蔽费用按实结算、项目措施费除围蔽外的部分包干。

*.*前期服务机构:广州巴菲特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如下勘察设计施工资质:

*)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内地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②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号)确定。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

(二)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三)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或未按第(二)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将书面发出澄清通知,要求其提供申请资质延续的相关证明资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等)或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如未能按本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投标人,视为资质已失效,不通过资格审查。

(四)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

*)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的人员为:市政公用类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年或以上的工程师资格。

注: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本单位注册;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的要求为:市政公用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投标人已按照本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最多由*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不止一家,应以其中一家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以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单位为准。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须是本企业登记信息中的在册人员。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内登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企业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施工单位提供)第八条和《投标人声明》(勘察或设计单位提供)第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处理。

*.**本工程不接受前期服务机构投标。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审查时,按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费用

*.*勘察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时暂由投标人自行估算工程量)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以及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综合单价包干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号)、《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年修订版)》(穗开建管〔****〕**号)、广州开发区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区岩土工程勘察费取费标准的复函》(穗开财函〔****〕***号)及《关于印发***;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岩土工程勘探综合费取费标准***;的通知》(穗开建管〔****〕*号)文的相关规定由各投标人自行报价,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核为准。

工程测量费、工程物探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关于印发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埔财〔****〕***号)及《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咨询服务类合同结算编审指引(****年修订版)》(穗开建管〔****〕**号)计算,浮动幅度为下浮**%。用于办理规划报建用地预审、规划国土等手续的*:***地形测量收费标准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国家测绘产品价格收费标准计取并下浮**%。按国测财字[****]*号文计取单价的项目,不予计取技术工作费。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测量费、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设计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设计费报价不得超过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结算按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工程设计费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广州开发区财政局相关规定计取,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分别定为:道路、交通工程:*.*,其他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分别定为:绿化工程:*.**,其他工程:*.*;附加调整系数定为*.*。

投标的勘察设计方案不得超过投资限额。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计费额为经有关部门审定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费率浮动幅度不变,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

设计费由各投标人根据国家收费标准及费率浮动幅度进行报价。设计费最终结算以广州开发区财政局或其授权委托单位审定金额为准,结算时按合同、招投标文件及有关基建管理规定按实计算。

*.*建安工程费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以及企业自身情况填报,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只作为招标的依据,中标价只作为签订合同及支付预付款的依据,两者不作为结算依据,具体付款条款及结算条款在合同专用条款明确。

*.*中标后,中标人需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造价咨询服务单位根据施工图编制工程预算,与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单位编制的工程概算建安费进行对比、查漏补缺,双方确认并经建设单位审批后的施工图预算造价作为送财政评审概算建安费。经区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概算建安费作为合同暂定价调整的依据。调整原则为:①建安工程费中标下浮率=(**建安工程费中标价格÷建安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②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区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概算建安费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中标下浮率),结算时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计算;③措施项目费除不可竞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外,其他均执行中标下浮率。以区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概算建安费中对应部分的措施项目费为基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措施项目费(除施工围蔽外)包干,施工围蔽按实结算;④其他项目费以区财政投资评审审定的概算建安费中的相应项目费率执行;⑤税金按国家规定费率计算。

*.*严格实行限额设计。中标单位须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方案控制施工图设计,以施工图为基础编制工程预算,同时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资限额控制设计,确保不超最高投标限价。严格执行概算、结算、决算的基建审批程序,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成本。

*.*勘察设计方案补偿:投标勘察设计方案经济补偿金共**万元,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具体补偿方式如下:

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勘察设计方案投标文件详细审查评分表》评审得分排序分别向未中标的投标人(排名前*名)支付经济补偿金(含税),补偿如下:

评审排序第*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名*.*万元;

评审排序第*名*.*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投标文件不足*名,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支付给中标人。

勘察设计方案补偿金由中标人在设计费中直接支付给相应的投标人,并应在收取设计合同预付款后及时支付。如因规划建设原因取消本项目实施,中标人未开展实际性工作,上述补偿金由招标人支付给相应投标人。

获得勘察设计方案补偿金的投标人的勘察设计方案,除署名权外,其余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有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参考使用,不另行支付费用,招标失败则费用不补偿。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文件前,应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选择参与投标的项目(即投标登记)。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地点: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注:具体的招投标活动日程安排及场地安排以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公布的为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出让投标资格的;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存在行贿情形的;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中标人未按规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

*.其他

*.*投标登记或递交投标文件或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名,或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名,或通过(勘察设计方案、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投标文件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参加投标之前,投标人应查询企业信息登记情况、拟登记人员的使用状态,以免出现企业信息以及拟登记人员不能被使用的问题。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交易平台。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人: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号创意大厦**附楼三楼

人:林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

人:

话:************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

联系人:

地址:广州科学城揽月路**号创意大厦**附楼三楼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广州市黄埔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址:广州开发区科学城水西路**号汇丽写字楼*楼

日期:****年****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施工单位提供)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隶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一、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二、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声明(勘察或设计单位提供)

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提交投标资料,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企业成本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

七、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八、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勘察或设计单位):(盖单位章)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该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 (满足工程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为联合体主办方。

*、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满足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满足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满足工程勘察资质要求的单位名称):主要承担本项目的勘察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注:以上分工可根据投标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或增加。)

*、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本协议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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