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山东-2025-04-30 00:00:00
荟贤樾府*区一期二期供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荟贤樾府*区一期二期供热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荟贤樾府*区一期二期供热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名称 | 济宁海达仁居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及范围 | 本工程为荟贤樾府*区一期二期供热工程,位于崇文大道以南,嘉达路以北,宁安大道以东,和济南路以西;项目主要包含室外热力管道一次网、换热站、热力管道二次网等。总热负荷*.***。供暖建筑面积为**.*万*,供热范围无地势高差,分高低区。北低区供热建筑面积*.*万*,热负荷*.* **,供热半径约****;南低区*供热建筑面积*.*万*,热负荷*.***,供热 半径约****;南低区*供热建筑面积*.*万*,热负荷*.***,供热半径约** **;高区供热建筑面积*.*万*,热负荷*.***,供热半径约****。低区最高层**层***,定压高度***;高区最高层*层***,定压高度***;末端采暖形式为地面辐射采暖。建筑物主要功能:住宅 。工程设计起点为换热站管道出口 ,设计终点为各热力小室。管径设计范围*****~****(管径自大 至小) 。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 |||||
建设地点 | 崇文大道以南,嘉达路以北,宁安大道以东,和济南路以西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明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日期 |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楼第三开标室 | |||||
一、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依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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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济宁高新公用暖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青岛坪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山东公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企业资质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 | |||||
投标报价(元) | ********.** 元 | ********.** 元 | ********.** 元 | |||||
措施费报价(元) | ******.** 元 | ******.** 元 | ******.** 元 | |||||
质量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工期 | **天 | **天 | **天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完全响应 | |||||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 | ||||||||
中标候选人名称:济宁高新公用暖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 李树德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 | ||||
中标候选人名称:青岛坪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 李晓英 | 项目负责人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鲁**************** | ||||
中标候选人名称:山东公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证书名称及级别 | 证书编号 | ||||
* | 于红蕾 |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造师 | 鲁**************** | ||||
四、评标情况 | ||||||||
评标委员会由*名专家组成,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楼第三开标室开标。评标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任城区分中心、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中心完成远程异地评标,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 | ||||||||
公示说明 | / | |||||||
公示起止时间 | ****年*月**日*****年*月*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 | 答复期限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 | ||||||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 | ||||||||
其他事项 | 本公示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