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黑龙江-2025-04-30 00:00:00
【交易公告】庆安县水资源服务中心一处房屋公开招租公告交易公告
庆安县水资源服务中心一处房屋公开招租公告
绥公共资源交易网胜阳拍字【****】第**号
庆安县水资源服务中心现委托绥化市胜阳拍卖有限公司对其持有一处房屋五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仅供参考,以现场看样为准!)
*、坐落位置:庆安镇解放北路**号水政水资源服务中心***室
*、使用面积:**.**平方米
*、建筑年限:****年
*、所在层数:*层
*、用途:商业房屋
*、招租时限:*年
*、起拍价:*****元(****元/年)
*、竞买保证金:****元
二、相关说明
*、标的以现状拍卖,现状交付,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标的为房屋五年期租赁权,起拍价为五年期房屋租金,具体起止日期成交后承租人与委托人另行签订房屋合同确定。
*、水、电、物业等前期尾欠费用,请竞买人自行核实。
*、租赁期间期间取暖费由委托人负责,其他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网费等房屋使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承租人支付。
*、不得随意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或增添设施,如需改建、添加应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装修费用自行承担。因使用不当或其他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应负责修复。
*、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新增的设备设施,在承租期满需自行拆除的,委托人不给与补偿,不自行拆除的视为自动放弃拥有权,其设备的处理权归委托人所有。
*、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确需将该房屋转租、调换使用的必须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如未经同意并签订转租合同擅自转租、调换的,委托人可以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另行出租。
*、租赁期满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拒交、强占房屋,如给承租方造成损失的,负责赔偿,并可处以该房屋强占期间租金总额*倍以下的罚款。
*、拍卖成交后,标的由委托人负责移交给承租人,拍卖人只负责租赁过程中的市场定价行为。拍卖结束后,委托人、承租人直接办理交接事宜。
三、拍卖时限
*.展示时间、地点:****年*月**日起在所在地集中展示。
*.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拍卖时间:****年*月**日*:**。
*.拍卖方式: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互联网电子竞价,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秒),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倒计时内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若在该倒计时内无人出价,则项目流拍。
*.付款方式:成交当日支付当年租金(全部成交价款*/*)以及*%的拍卖佣金至拍卖公司账户,剩余部分租金在每年租期到期前一个月,缴至委托人指定账户,网拍保证金不冲抵成交款项。
*.确认书签署:成交当日持相关手续和缴款凭证与拍卖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租赁合同签署:自成交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署《租赁合同》。
四、报名条件:
*、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合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自然人报名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及联系方式及看样确认函。企业法人报名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联系方式及看样确认函。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
看房联系电话:***********
绥化市胜阳拍卖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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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庆安县水资源服务中心委托,庆安县财政局批准,绥化市胜阳拍卖有限公司对其单位持有一处房屋五年期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网上拍卖事项敬告如下:
一、本《拍卖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
二、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公告及本须知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为我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
四、成交后以现状交付,拍卖标的资料仅供参考,以现场展示为准,以现状拍卖。
五、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展示其间充分告知。拍卖人不承担显性及隐性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查验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做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六、拍卖项目开始时,进入竞拍倒计时(***秒),若有人出价,则刷新倒计时,直到倒计时内无人加价为止,拍卖结束。
七、未成交竞买人,如无特殊原因,无息返还竞买保证金。返还金额=保证金*汇款手续费。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按照约定时限和方式付款,否则按违约处理。
九、如因不可抗力或非主观原因造成标的无法交付的,不构成违约责任,委托人退还全部款项。
十、买受人逾期未按约定支付拍卖款项的,除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外,依据《拍卖法》第三十九条处理,委托人可以重新拍卖。重新拍卖价格低于本次成交价的部分,由本次拍卖买受人补齐。
十一、拍卖成交,标的由委托人负责和买受人办理移交事宜,拍卖人不作标的转移的任何承诺。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标的转移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除保证金不退还外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由于竞买人原因导致的以下行为及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与交易平台、委托人、拍卖人无任何关系:
*、竞买人用户注册不及时、未及时进行项目报名、保证金交纳不及时而导致无法参与竞拍的;
*、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用户无法完成、竞买保证金无法交纳的;
*、未在该平台上及时了解、认可此次拍卖资产的相关竞拍信息内容的;
*、由于竞买人自身的电脑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竞买人应选择配置较高、运行、网速较快的电脑环境参加竞拍);
*、由于竞买人自身电脑终端设备时间与竞拍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的;
*、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网站服务异常、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因交易平台服务器、网络延时、断网、停电及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延时出价、无效出价及未竞拍成功等)。
十六、简易流程:按顺序操作每个步骤,否则无法进入竞拍环节(仅供参考)
*、账号注册。竞买人参拍前应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注册;
*、注册账号后,完善基本信息,上传所需资料,等待核验,核验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如竞拍的项目需要资格审查请务必与拍卖公司联系),网上申请获得保证金账号;
*、缴纳保证金。网上申请保证金账号,必需用注册的账号一致的户名进行转账电汇,不得用其它账号汇款,不得用现金汇款;
*、缴纳竞买保证金后,进入页面查询保证金是否缴入,然后操作竞拍资格确认;
*、获得竞拍资格后,等待拍卖。网上竞拍请及时刷新页面进行更新,避免出价失败。
提示:相关文件及电子交易说明等资料请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一进行下载相关操作说明。
十七、如发现拍卖中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如实举报。
十八、如买受人有违反公告、须知、规则等任何条款均视为违约,所交款项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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