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1522002025040801001的澄清文件招标文件
2025-04-29
内蒙古/兴安盟
变更澄清
B1522002025040801001的澄清文件招标文件
内蒙古/兴安盟-2025-04-29 00:00:00
********************的澄清文件
发布时间:**********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公告类型
招标文件
公告标段(包)数量
公告标段(包)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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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阿尔山市****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澄清文件*号

项目名称:阿尔山市****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要求变更为:

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可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或采用保函或者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等形式。禁止采用现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注意事项:

*、采用银行保函或者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方式的,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无条件银行保函或者专业担保公司保函,保函有效期不得低于投标有效期,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保函原件须提交上传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认真检查企业信息库中本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以免影响正常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人在完成保证金缴纳后,应及时以本单位身份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所投项目及标段的保证金缴纳确认状态,投标保证金缴纳后如系统显示“未缴纳”状态时,应及时查找原因,以确保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仅限于系统无法收退、被否决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有不一致的地方,请以本澄清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联系电话:***********

内蒙古丰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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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阿尔山市****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答疑说明文件.***
答疑文件正文.***
阿尔山市****年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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