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宁乡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市试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标(技术牵头标)采购需求公开
2025-04-30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宁乡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市试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标(技术牵头标)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2025-04-30 00:00:00
宁乡市农业农村局:宁乡市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年整市试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四标(技术牵头标)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文件和《农业农村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年试点工作规程(试行)》《湖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年试点工作规范(试行)》等要求,坚持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应确尽确”“能确尽确”要求,坚持农户承包地顺延为主原则,组织摸底核实、开展调查、审核公示、签订合同、完善证书、资料归档等工作。同时做好数据库更新、档案整理及扫描、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衔接和二轮延包试点工作验收,确保延包成果数据精准性、完整性和一致性。



二、相关标准

标段

服务内容

面积(亩)

单价(元/亩)

金额(元)

服务范围

*

数据、测绘、档案综

合技术服务

******.*

**.**

*******

双凫铺镇、灰汤镇

技术牵头服务费

*******.*

*.****

******

合计

*******



三、技术规格

技术要求

(一)数据成果技术标准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 **********);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质量标准。

(二)技术指标

*、数学基础

坐标系统:采用****国家大地坐标系,高斯*克吕格投影,*°分带;

高程基准:采用****国家高程基准。

*、数据格式

矢量数据采用***** *****格式;

栅格数据采用***或***格式;

属性表数据采用********* ****** ******的***格式;

文字报告及表格数据采用****、***、*****、***格式;

图件成果及扫描资料采用***或***格式;

元数据采用***格式。

*、计量单位

长度单位:采用米(*),保留两位小数;

面积单位:采用平方米(**),保留两位小数;

面积统计汇总单位:采用公顷(**),保留两位小数,可将亩作为辅助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界址点坐标单位:采用米(*),保留三位小数;

界址线边长单位:采用米(*),保留两位小数。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



五、服务标准

(一)技术牵头工作任务

*、牵头负责各项技术服务指导和培训。

*、整市技术设计书编写,统一各标段技术标准。

*、整市基础数据收集,按标段切割、分发基础数据。

*、整市标段之间数据接边,检查标段之间地块重叠错误。

*、整市数据汇交和质检,形成二轮延包数据包,更新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

*、整市二轮延包完善证书环节与不动产衔接技术服务。

*、协助开展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省级验收。*、其他需要牵头的事项,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数据技术服务。主要包括:

*.导出加工基础数据服务。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成果为基础,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导出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础数据,将其加工成二轮延包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申请表》。

*.整合农户承包地信息公示数据技术服务。将农户承包地信息无变化的农户数据与有变化的农户测绘调查数据整合,制出二轮延包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

*.制定农户承包地信息公示结果归户表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单位将已完成的农户承包地信息公示结果数据加工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交村组发包方和承包方农户签字确认。

*.数据汇交技术服务。各标段将各乡镇、村组农户承包地数据进行汇交,完成整县范围内乡与乡、村与村、组与组之间的地块接边,确保接边后地块矢量数据无重叠,形成二轮延包调查变更数据库。

*.数据质检技术服务。对汇交的农户承包地数据进行质检,以符合国家网签系统数据标准。

*.合同网签技术服务。完成农户承包地数据汇交、质检之后,批量创建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网签账号,将数据加密(国家网签系统规定的加密规范)导入网签系统。

*.与不动产衔接技术服务。农户承包地数据从国家网签系统,转省级不动产登记平台,由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证书。

(三)测绘技术服务。主要包括:

*.按照延包方案要求,由技术服务单位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垦复等形成的新增耕地、未确权登记颁证的耕地、农户自留地、菜园地、集体机动地等进行调查测绘,形成调查测绘结果报告。

*.将调查测绘报告内容分类成公示资料技术服务。根据二轮延包试点工作要求,将上述二轮延包调查测绘报告数据,分类成农户承包地数据公示清单、集体机动地数据公示清单。

(四)档案整理服务。主要包括:

*.二轮延包试点农户(承包方)从国家网签系统导回的承包地电子数据纳入档案管理范围。

*.二轮延包试点农户(承包方)与国家网签承包地数据匹配的纸质档案及其扫描件数据纳入档案管理范围。

*.发包方二轮延包试点实施工作资料扫描件数据纳入档案管理范围。

*.省市县乡各级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文件资料及其扫描件纳入档案管理范围。

*.省市县乡村组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档案资料如档案目录、会议纪要、土地纠纷调处证明材料、测绘工作底图、工作汇报材料、工作底图及公示图等均纳入档案管理范围。



六、验收标准

(一)技术牵头工作任务

*、牵头负责各项技术服务指导和培训。

*、整市技术设计书编写,统一各标段技术标准。

*、整市基础数据收集,按标段切割、分发基础数据。

*、整市标段之间数据接边,检查标段之间地块重叠错误。

*、整市数据汇交和质检,形成二轮延包数据包,更新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

*、整市二轮延包完善证书环节与不动产衔接技术服务。

*、协助开展县级自查、市级核查、省级验收。*、其他需要牵头的事项,以合同签订为准。

(二)数据技术服务。主要包括:

*.导出加工基础数据服务。以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成果为基础,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导出农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基础数据,将其加工成二轮延包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摸底申请表》。

*.整合农户承包地信息公示数据技术服务。将农户承包地信息无变化的农户数据与有变化的农户测绘调查数据整合,制出二轮延包试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信息公示表》。

*.制定农户承包地信息公示结果归户表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单位将已完成的农户承包地信息公示结果数据加工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公示结果归户表》,交村组发包方和承包方农户签字确认。

*.数据汇交技术服务。各标段将各乡镇、村组农户承包地数据进行汇交,完成整县范围内乡与乡、村与村、组与组之间的地块接边,确保接边后地块矢量数据无重叠,形成二轮延包调查变更数据库。

*.数据质检技术服务。对汇交的农户承包地数据进行质检,以符合国家网签系统数据标准。

*.合同网签技术服务。完成农户承包地数据汇交、质检之后,批量创建农户土地承包合同网签账号,将数据加密(国家网签系统规定的加密规范)导入网签系统。

*.与不动产衔接技术服务。农户承包地数据从国家网签系统,转省级不动产登记平台,由县市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发证书。

(三)测绘技术服务。主要包括:

*.按照延包方案要求,由技术服务单位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增减挂钩、基本农田划定、宅基地垦复等形成的新增耕地、未确权登记颁证的耕地、农户自留地、菜园地、集体机动地等进行调查测绘,形成调查测绘结果报告。

*.将调查测绘报告内容分类成公示资料技术服务。根据二轮延包试点工作要求,将上述二轮延包调查测绘报告数据,分类成农户承包地数据公示清单、集体机动地数据公示清单。

(四)档案整理服务。主要包括:

*.二轮延包试点农户(承包方)从国家网签系统导回的承包地电子数据纳入档案管理范围。

*.二轮延包试点农户(承包方)与国家网签承包地数据匹配的纸质档案及其扫描件数据纳入档案管理范围。

*.发包方二轮延包试点实施工作资料扫描件数据纳入档案管理范围。

*.省市县乡各级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文件资料及其扫描件纳入档案管理范围。

*.省市县乡村组二轮延包试点工作档案资料如档案目录、会议纪要、土地纠纷调处证明材料、测绘工作底图、工作汇报材料、工作底图及公示图等均纳入档案管理范围。



七、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及说明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提交勘查报告并通过野外验收前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具体见合同约定。

*.投标人在投标前,需踏勘现场的,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知识产权

*.* 中标人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 本项目所有成果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否则,按国家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中标人的一切责任。

*.* 本项目作业过程中提供的或涉及的所有数据属采购人拥有,中标人无权在技术要求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调整完善、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

*.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个标段,各潜在投标人可就**个标段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同一潜在投标人同时在本项目两个标段或以上标段投标的,其所投标段均作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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