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5-04-30 00:00:00
啤酒屋合作经营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届时正式竞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竞价人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附件(竞价人*产权竞价系统操作手册)。
一、竞价标的物:
啤酒屋合作经营项目,共一个标段;地址:中新苏滁高新区鱼尾狮公园内靠近双城路一侧;建筑面积:***㎡;当前状态:原为青岛啤酒社区客厅加盟店。具体以现状为准,标的现状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测算综合考虑竞价。成交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 重大事项披露 :
*、经营业态继续以“青岛啤酒社区客厅”品牌运营;如需变更经营业态需书面报告招标人同意。竞得人应按交易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经营,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禁止分包、转包。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竞得人资格,此次招标具体情况由竞价人自行勘察现场,以实际现状为准,成交后,包括竞价代理费等所有费用由竞得人自理。招标人将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经营期限:经营期*年。以营业额分成*%作为起点,本标的费用组成为营业收入提点;
年营业额* |
中标分成*%比例 |
备注(以中标分成比例*%示例) |
*≤** |
*% |
不满**万元按**万元的*%计算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计算示例:年营业额**万元应分成:****%+****.*%+****%+***.*%=*.*+*.***+*.**+*.***=*.*万元。合同一年一签,营业收入提点每年一结,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加盟费用承担:①.竞得方每年支付青岛啤酒经营指导费*万元。②.竞得方支付甲方履约保证金*万元。以上费用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完毕,履约保证金退场时验收合格后退还。请各潜在竞价人在竞价前给予充分考虑,一旦签订合同,必须按合同要求内容执行。
*、承包期间,竞得人发生的税费、水、电、燃气、暖气、通讯、收视、互联网、卫生等相关开户费、使用费以及啤酒屋合作、附属物、相关设施设备的建设、日常维修费等所有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具体情况由竞价人自行现场勘查。
*、经营期间,竞得人有责任保护好房屋及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结构或损坏设施,如房屋出现漏雨、漏水、雨水淹、火灾等,由竞得人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竞得人承担,造成的损失与招标人无关。
*、经营期间,竞得人为了经营增加的一切设施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建设,因此产生的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因合同期满或竞得人原因而提前终止合同的,并且招标人有权要求竞得人清退出场,竞得人建设等为经营所花费的费用等不予补偿;竞得人应保持原合同标的物完好,后期竞得人自行建设的不可移动的固定装修、设施等需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或无偿移交给招标人,不得就折旧费等任何理由要求招标人支付任何费用。
*、竞得人须按交易公告约定的用途依法持证经营,必须遵守市容相关管理规定,不得从事约定以外的用途及其他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竞得人提供的食物(酒水、饮料等)须符合国家相关卫生要求,如因食物(酒水、饮料等)问题导致用餐人员发生任何身体不适,招标人有权立即封存食物,并将食物送至检验机构检验,如因此给就餐人员造成损失的,由竞得人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啤酒屋合作范围内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住宿、餐饮、露营、帐篷等所有经营活动)收入需招标人审核后按合同约定再予以分账。招标人将配备一名工作人员对竞得人进行全方位监督考核,考核周期为每月度考核一次;考核内容按招标人的《市场经营考核奖罚制度》规定。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包括但不限于餐饮、财务、一切经营活动、建设等。超出承租范围的经营活动、建设须书面报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竞价人成交后对招标人指定的商标、品牌须无条件配合、使用。
**、财务要求:
(一)竞得人须使甲方的收银系统,竞得人须加强收银系统的学习操作与使用,优化收银流程,定期检查收银系统有无故障,并及时完善收银系统漏洞。
(二)规范建立收支台账,加强会计核算,逐日逐笔登记收支明细,并与收银系统和银行流水对账,确保账账、账单相符。所有收支凭证(小票、发票、银行流水)按月度归档保存,电子数据定期备份。
(三)加强现金管理,及时清点现金,对于现金收入,应当日及时录入收银系统,金额较大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减少滞留风险。
(四)营业额收入每被甲方发现一次作假,处以****元/次,一年内连续超过三次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考核要求
一、考核依据与范围
招标人依据《市场经营考核奖罚制度》及交易公告、合同约定,每月对竞得人经营活动进行全方位考核,涵盖经营业态、财务合规、设施维护、卫生安全、品牌使用等内容。
考核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啤酒屋日常运营、财务收支管理、设施设备维护、食品安全、广告设置、转包 / 转租行为、品牌使用规范等。
二、具体处罚条款
(一)经营业态与合规性
未按约定以 “青岛啤酒社区客厅” 品牌运营,或擅自变更经营业态未提前书面申请的,首次警告并限期整改;再次发现,处以 **** 元罚款,且招标人有权要求立即恢复原状。
从事违法经营活动、分包或转包的,一经查实,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财务与收银管理
未使用指定收银系统或未按要求建立收支台账、核对银行流水的,首次警告并限期 * 日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处以 **** 元罚款 / 次。
营业额收入作假的,每次处以 **** 元罚款;一年内累计达 * 次及以上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
未按规定及时缴存现金或未定期备份电子数据的,首次警告;再次发现,处以 **** 元罚款 / 次。
(三)设施维护与管理
未妥善维护房屋及设施,导致结构损坏或设施故障未及时修复的,责令限期 * 日内整改,并处以 **** 元罚款;因维修不及时造成招标人或第三方损失的,需全额赔偿。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新增设施未书面申请的,责令立即停工,限期拆除或恢复原状,并处以 **** 元罚款;拒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四)卫生与安全管理
提供的食物(酒水、饮料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因食品安全问题导致用餐人员不适的,立即封存问题食品,责令停业整改 *** 日,并处以 ***** 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终止合同并追究法律责任。
未遵守市容管理规定,如门前卫生不达标、乱设广告招牌等,首次警告并限期 * 日内整改;再次发现,处以 **** 元罚款 / 次。
(五)品牌与商标使用
未按要求使用招标人指定商标、品牌,或擅自修改品牌标识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 **** 元罚款;拒不整改的,终止合同。
(六)其他违规行为
拒绝或不配合招标人工作人员考核的,首次警告;再次发生,处以 **** 元罚款 / 次。
超出承租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或建设未书面申请的,责令停止活动,限期 * 日内补办手续,并处以 **** 元罚款;逾期未处理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三、处罚执行与后果
每次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竞得人,竞得人需在 * 个工作日内确认签收;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在 * 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调整,否则按原决定执行。
累计 * 次月度考核不合格(含单项多次违规),或单次考核存在严重违规行为(如违法经营、转包、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等),招标人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利。
罚款需在收到处罚通知后 * 个工作日内缴清,逾期每日按罚款金额 *% 收取滞纳金。
备注:如因竞得人违法、违规、不服从管理等原因造成的各项纠纷及法律责任由竞得人负全部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三、起始价、竞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招标人分成比例计算基础比例:
年营业额* |
中标分成*%比例 |
备注(以中标分成比例*%示例) |
*≤** |
*% |
不满**万元按**万元的*%计算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 |
(***)% |
超出***万部分按*% |
竞价时在上表分成比例基础上进行竞价,起始竞价比例为*%,竞价保证金:****元;加价幅度:*.*%或整倍数。本项目中标分成*%比例等于成交人的成交价(比例)。请竞价人充分考虑各种因素,成交后比例不予调整,不得因各种理由拖欠费用。
计算示例:竞得人成交比例为*.*%,年营业额**万元应分成:****.*%+****.*%+****.*%+***.*%=*.**+*.***+*.**+*.***=*.**万元。
四、本次竞价项目由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费****元,由竞得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给代理公司,请竞价人在竞价过程中充分考虑此项费用。
五、竞价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保证金须在****年*月**日**时前交纳完毕;保证金须从竞价人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须从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竞价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中都支行
银行账号:***************************
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啤酒屋合作经营项目”保证金。
*)如竞得人未按公告约定的时间缴纳成交价款及相关保证金,竞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放弃竞得资格的竞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相关竞得人将被监管部门纳入信用管理,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不良行为披露。
六、竞价人应具备条件:
*、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无不良记录,无拖欠房租或占房不退等行为的,没有无理诉求和恶意拖延搬迁的记录,均可参与;
竞价人应在公告期内到现场实地踏勘,认真审阅本项目竞价须知、交易公告和标的物介绍,中标后,如因未踏勘现场、未了解项目具体情况等原因造成的各项损失,由竞得人自理。如有疑问须在公告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凡参加本项目竞价人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竞价须知、交易公告中的各项条款。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休息),有意者请与代理公司或者招标人联系。
八、竞价方式:
竞价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公开竞价,****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各竞价人可根据自身条件自由出价,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即限时竞价),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当标的物的竞价时间只剩最后*分钟时,*分钟内如果有人出价即循环延时,延时*分钟,直至无人出价,竞价结束。
竞价成交后,出让单位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到代理机构领取竞得人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且出租单位有权对外重新公开竞价。
九、特别提醒:
*)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招标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标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标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竞价人在竞标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标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标的物经营登记手续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本交易公告由招租人和代理机构负责解释,放弃竞得资格或不符合竞价人应具备条件的成交人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由交易中心直接收缴。
联系方式:
代理公司: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思敏 电话:************、***********
联系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大厦*楼***
招租单位:滁州市苏滁市政公用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传旭电话:***********
联系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城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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