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与法治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中南大服务类A25公招字[2025]005号)招标公告
2025-04-30
湖北/武汉
招标采购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与法治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中南大服务类A25公招字[2025]005号)招标公告
湖北/武汉-2025-04-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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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与法治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中南大服务类***公招字[****]***号)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与法治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鼎正众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号御景名门*栋****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中南大服务类***公招字[****]***号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与法治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国家治理与法治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核。供应商须对审计成果负责,根据需要随时接受和配合上级管理部门的审计、检查(调查),具体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至项目竣工验收,后期根据需要配合相关部门的审计、检查以及竣工财务决算,服务期至竣工决算结束截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根据《中小企
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相同项目包的采购活动,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鼎正众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御景名门*号楼****室)方式: 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的材料:(*)法定代表人本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获取(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获取(须加盖公章)。售价:***元,售后不退。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地点:鼎正众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御景名门*号楼****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信息发布媒体: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
(*****://****.****.***.**)*.注意事项:(*)投标人在获取投标文件前须仔细阅读“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须详细填写登记表,并留下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期间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媒体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公告及邮箱的更新状态,如采购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在网上发布公告,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在采购代理机构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放弃参加投标活动的,须至少在开标前*个工作日(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以书面形式(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或学校将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号联系方式:余老师、*************.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鼎正众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道***号御景名门*栋****室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党莉、龚咏梅、缪辉、杨玉龙电话:***********
本项目采购需遵照《重庆大学采购管理办法》、《重庆大学校级采购实施细则》、《重庆大学零星采购实施细则》执行,适用“有效最低价成交原则”,成交后将采用电子签章的方式签要对应的 《重庆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请各位供应商仔细阅读本项目采购公告、《重庆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云采通电子印章使用规则》,确认其报价及后续履约完全符合上述要求。成交后,供应商以任何理由不签署合同或者签署合同后不按照合同履约的,均将列为不诚信供应商,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重庆大学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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