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决定环节】关于对合肥昊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片玻璃丝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5-04-28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拟决定环节】关于对合肥昊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片玻璃丝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安徽/合肥-2025-04-28 00:00:00

【拟决定环节】关于对合肥昊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万片玻璃丝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 **:**  信息来源: 肥西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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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昊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年产***万片玻璃丝印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年产***万片玻璃丝印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安徽肥西经济开发区云湖路**号创新大道与玉兰大道交口***产业园

建设单位:

合肥昊德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扶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租赁***产业园南厂区洗衣机厂房二内******,配备全自动丝印机*台、预定位中机*台、进片机*台、折叠式出片机*台、烘干箱*台等生产设备。该项目建成后可年产***万片玻璃丝印。项目已经肥西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备案,项目代码:************************,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租赁厂房,施工期仅为设备的安装及内部装修,不涉及土建施工,主要为噪声污染及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和生活垃圾等,加强日常管理即可有效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故本项目施工期不作具体分析。

(*)运营期*)大气环境:项目印刷和固化废气、涂胶和烘干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米高排气筒(*****)排放。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及进口废气预处理须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中相关要求

(*)地表水环境:扩建项目废水为玻璃磨边加工废水、玻璃清洗废水、丝印前玻璃清洗废水、制版冲网用水,经三沉沉淀(初沉+混凝沉淀+二沉)后部分回用做玻璃磨边用水,剩余部分与经化粪池收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限值,废水经合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至派河截导污工程,最终进入巢湖,出水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类标准(昼间≤****(*),夜间≤****(*))。

(*)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废玻璃、玻璃沉淀泥饼)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废瓶、废印网、清洗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应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无。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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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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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肥西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扩建项目*昊德修改(此文本仅作拟审批公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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